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告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计划,《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资金计划的通知》(新财振〔2022〕4号)4000万元(吐市财农〔2021〕12号)
二、分配原则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计划由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分配地州(市)各区(县)。
三、分配结果
参与分配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共计4000万元,由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安排到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同乡村振兴衔接县,。
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分配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区县 |
合计 |
其中 |
|
一般债 |
专项摘 |
|||
合计 |
0.4 |
0.4 |
|
|
1 |
高昌区 |
0.3 |
0.3 |
|
2 |
托克逊县 |
0.1 |
0.1 |
|
五、监督电话
0995-8523818
吐鲁番市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