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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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26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2-06-12

关于对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预90万元,按照吐市财社〔2022〕15号文件批复,现将有关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

二、资金使用原则

1、请各区(县)财政部门依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新财社〔2022〕61号)文件,已全部下达各区县,其中:高昌区下达30万元,鄯善县下达30万元,托克逊县下达30万元。

3、各区(县)财政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明确的纳入直达资金情况做好直达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责任单位

小计

90

吐鲁番市

1

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

30

高昌区

2

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

30

鄯善县

3

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

30

托克逊县

监督电话:0995-8522204

吐鲁番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