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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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278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2-05-20

(A类)对吐鲁番市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吐尔逊·司马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局党组闻令而动,收到提案后立即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研讨,并邀请委员参加会议提出具体要求,对提案中的问题和建议逐条对照、逐项分析,明确办理任务,制定办理计划,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以此次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为打造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发挥积极作用。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委员要求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各区县,通过听汇报、走实地、看宣传等方式了解情况,力促问题有效解决,切实办好办实此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不断提高村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目标统领相结合。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全程主持修订,第一书记、“访惠聚”驻村(社区)工作队加强指导,乡(镇、场、街道、片区)党(工)委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突出村(社区)成员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落实、监督工作,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化为村(居)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通过群众参与、公开公示等民主法治化流程,进一步体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是坚持教育引导与规范制约相结合。通过开展模范村民评选、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细化奖励措施,丰富奖励形式,增强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吸引力和自觉性,完善违规违约责任追究内容,对照违规违约情形,明确将批评、通报、接受教育、训诫警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作为违约处理程序操作方法,通过当事双方公开举证辩理、民主议事组织听证评议、群众参与旁听、公开公示处理结果等方式增强执行力,同时避免滥用强制处罚,拒绝简单以罚代教,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提请司法机关认定处理,防止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代替法律制裁。全面增强村(居)民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的自觉性和约束性。

四是坚持全面铺开与典型引领相结合。明确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发掘整理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形成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良好氛围,将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纳入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重要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引导,并发挥行政村乡村治理作用,通过入户宣讲、走访宣传、邻里交谈、多处张贴、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全市263个村(社区)100%在显眼处树立了固定宣传标志牌,不断提升村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自我约束的能力。

五是坚持集中推进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把党的领导,村民德治、法治、自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共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围绕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增强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搞好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十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条目作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主要内容加以明确,逐步规范管理。并把修订程序写入村规民约,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保持村规民约的动态性、适用性。

截至目前,我市172个行政村、91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吐鲁番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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