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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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3-12-19

【养老服务领域】老年人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补贴领取条件

具有吐鲁番市户籍(不含兵团),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补贴领取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版复印件都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村)审核:社区(村)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3天完成审核资料的核对并派专人入户调查核实,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原因。

3、乡(镇)人民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材料10天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申请表》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上报区县民政局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原因。

4、区县民政局审核:区县民政局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审核,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申请表》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原因。

四、办理部门

吐鲁番市各区县民政局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时间、地点

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凭有效身份证件向社区(村)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