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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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4-00380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4-04-22

关于拟作出恒轩建材(新疆)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恒轩建材(新疆)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2日-202442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422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恒轩建材(新疆)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项目

恒轩建材(新疆)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年产2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购置砼拌合机、预应力桩钢筋编笼机、装载机、张拉机、6t天然气锅炉等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生产厂房、辅助生产用房、堆场、厂区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用地面积19746.52m2,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搅拌废气、锅炉废气、焊接烟尘、物料储存废气、汽车运输道路扬尘及食堂油烟。各筒仓均需配套脉冲除尘器,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原料库设置在密闭厂房;厂区道路硬化、控制车速、密封运输物料等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经8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中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混凝土渣、废铁渣、废钢棒端头、沉淀池底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收集点后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混凝土渣、废铁渣、废钢棒端头、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回收综合利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施工过程会临时占用周边交通运输用地,为降低占地影响,提出以下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尽可能少占用周边耕地,同时禁止对周边栽培植物进行破坏;禁止在周边捕杀野兔、鸟类等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恢复,临时占地区域按要求恢复原状。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哈密耕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粉煤灰渣临时储存库项目

哈密耕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港城工业园区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吐鲁番市中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的8座筒仓、1座粉煤灰仓库、1座办公用房、1座生活用房进行项目建设,主要新建一条分选生产线,年处理6万t/a粉煤灰。本项目租赁面积30335.17㎡,总投资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6.95%。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运营期期间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粉尘,原料输送和储存所产生的粉尘经过4座料仓上方自带吸入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分选工艺产生的粉尘经过4座料仓上方自带吸入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在粗灰包装工段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沉降;所进场的车辆要进场清洗,采用罐车拉运,厂内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及时洒水降尘,输送带采用密封输送,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道输送至吐鲁番市高昌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冲洗。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和废机油。污泥干化后拉运至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收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机油由维修单位收集后回收处置,厂区不落地,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

国电投“光伏+风电+CCUS+压缩空气储能”一体化项目(CCUS部分)

吐鲁番融豫车师新能源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新建一套二氧化碳回收装置,项目区总占地1000m2(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内现有用地),年产1000t工业级液态二氧化碳。总投资15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的汽车尾气。运营期间不新建有组织废气排放口,经过除尘、脱硫、脱硝后的燃煤蒸汽锅炉烟气,通过新建的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吸附二氧化碳后排放的尾气(富集放空气),最终返回原4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对集水坑、分水罐区、成品储罐区要进行防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执行,配电室、压缩机房等厂区范围内设置简单防渗区。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吸附剂、废干燥剂、废润滑油均暂存于不同危废贮存库。危废的转运、处置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