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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3-00206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3-03-16

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春耕之际,为让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到有保障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资商品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合法经营单位

购买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或者以各种夸大宣传而销售的农资商品。

2.正确查看商品信息

要仔细查看农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商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清楚其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使用方法。

3.妥善保管相应票据

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向销售方索取完整的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并留有少量样品,这样便于在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时顺利维权。

4.慎重选择网购农资产品

如在网上购买农资产品,注意选择较大电子商务平台,并且查看该平台和销售农资网店证照、所购买农资产品相应合格证书是否齐全。

5.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农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6.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

当发现无照经营、发布虚假广告、售卖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以便执法部门对违法经营者严厉打击,更好地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让农民朋友买到放心农资。


来源: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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