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托克逊县库米什北部山区大理岩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查看新疆地质学会门户网站(www.xjdz.org.cn)。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序号 |
矿产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新疆托克逊县库米什北部山区大理岩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
通过 |
2022年08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