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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4-00219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4-03-12

2024年吐鲁番市纤维及纤维制品监督抽检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24年吐鲁番市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

1.抽样方法

抽样型号或规格: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抽取相同款式(货号或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件/条)

检验样品数量(件/条)

备用样品数量(件/条)

1

儿童服装

3

2

1

2

婴幼儿服装

4

3

1

注:如样品面积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2.检验依据

2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单项判定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验方法标准

1

面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29862-2013

产品

明示

FZ/T01057.2~4-2007

-2009

GB/T2910-2009

FZ/T01026-2017

FZ/T01095-2002

2

甲醛含量(㎎/㎏)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2912.1-2009

3

pH值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7573-2009

4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3920-2008

5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3920-2008

6

耐水色牢度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5713-2013

7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3922-2013

8

耐唾液色牢度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18886-2019

9

附件锐利性

GB31701-2015

强制性

GB/T31702-2015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

FZ/T01057.2~4-2007 纺织纤维鉴别方法

GB/T291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FZ/T01026-2017 纺织品多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01095-2002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一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摩擦  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571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18886-201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31702-2015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二、2024年吐鲁番市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定了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判定规则等内容。

一、抽样方法

抽样型号或规格: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抽取相同款式(货号或款号)和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抽样数量

产品

抽样数量

检验样数量

备样数量

絮用纤维制品

被类

3件/条

2件/条

1件/条

褥类

3件/条

2件/条

1件/条

棉胎

3件/条

2件/条

1件/条

   二、检验依据

2絮用纤维制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单项判定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验方法标准

1

成分含量

GB 18383-2007

强制性

FZ/T01057.2~4-2007

GB/T 2910-2009

2

不得检出物

GB 18383-2007

强制性

GB 18383-2007

3

原棉含杂率

GB 18383-2007

强制性

GB/T 6499-2022

4

短纤维含量

GB 18383-2007

强制性

GB 18383-2007

5

原料

GB 18383-2007

强制性

GB 18383-2007

6

标识

GB 18383-2007

生活用絮用纤维应符合GB 5296.4-2012;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应符合GB 18383-2007规定的 7.3;按4.1.3生产的应符合GB 18383-2007规定的7.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三、判定规则

  (一)依据标准

FZ/T 01057.2~4-2007  纺织纤维鉴别方法

GB/T 291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6499-2012        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三、2024年吐鲁番市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

1.抽样方法

抽样型号或规格: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抽取相同款式(货号或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抽样数量

产品

抽样数量

检验样数量

备样数量

中小学生校服(包括校服夏装、春秋装、冬装)

4件/条

2件/条

2件/条

   2.检验依据

2校服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单项判定

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验方法标准

1

面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31888-2015

推荐性

FZ/T01057.2~4-2007

GB/T2910-2009

FZ/T01026-2017

FZ/T01095-2002

2

甲醛含量(mg/kg)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2912.1-2009

3

pH值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7573-2009

4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3920-2008

5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3920-2008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3922-2013

7

耐水色牢度(级)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5713-2013

8

耐皂洗色牢度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3921-2008

9

附件锐利性

GB/T31888-2015

推荐性

GB/T31702-2015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

FZ/T01057.2~4-2007  纺织纤维鉴别方法

GB/T291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FZ/T01026-2017 纺织品多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01095-2002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GB/T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GB/T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571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2015       中小学生校服

GB/T23344-2009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31702-2015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GB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四、2024年吐鲁番市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

1.抽样方法

抽样型号或规格: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货号或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抽样数量

产品

抽样数量

检验样数量

备样数量

床单、被套

2件/条

1件/条

1件/条

枕套

3件/条

2件/条

1件/条

   2.检验依据

2床上用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单项判定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验方法标准

1

面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29862-2013

产品

明示

FZ/T01057.2~4-2007

GB/T2910-2009

FZ/T01026-2017

FZ/T01095-2002

2

甲醛含量(㎎/㎏)

GB18401-2010

强制性

GB/T2912.1-2009

3

pH值

GB18401-2010

强制性

GB/T7573-2009

4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2010

强制性

GB/T3920-2008

5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2010

强制性

GB/T3922-2013

6

耐水色牢度

GB18401-2010

强制性

GB/T 5713-2013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

FZ/T01057.2~4-2007 纺织纤维鉴别方法

GB/T291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FZ/T01026-2017 纺织品多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01095-2002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一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571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五、2024年吐鲁番市成人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成人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条、套),其中1件(条、套)作为检验样品,1件(条、套)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标准

1

甲醛含量

GB/T 2912.1-2009

2

pH

GB/T 7573-2009

3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4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2013

5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6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7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8

纤维含量

FZ/T 01057.1-2007

FZ/T 01057.2-2007

FZ/T 01057.3-2007

FZ/T 01057.4-2007

GB/T 2910.1-2009

GB/T 2910.2-2009

GB/T 2910.3-2009

GB/T 2910.4-2009

GB/T 2910.6-2009

GB/T 2910.7-2009

GB/T 2910.8-2009

GB/T 2910.11-2009

GB/T 2910.12-2009

GB/T 2910.18-2009

GB/T 2910.20-2009

GB/T 2910.22-2009

GB/T 16988-2013

FZ/T 01101-2008

FZ/T 01112-2012

FZ/T 01026-2017

FZ/T 01095-2002

FZ/T 30003-2009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2662-2017 棉服装

GB/T 22700-2016 水洗整理服装

GB/T 22849-2014 针织T恤衫

GB/T 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GB/T 26385-2011 针织拼接服装

GB/T 35460-2017 机织弹力裤

FZ/T 73010-2016 针织工艺衫

FZ/T 73020-2012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26-2014 针织裙、裙套

FZ/T 73029-2009 针织裤

FZ/T 73029-2019 针织裤

FZ/T 73032-2017 针织牛仔服装

FZ/T 73057-2017 自由裁针织服装

FZ/T 73059-2017 双面穿服装

FZ/T 73061-2019 针织茄克衫

FZ/T 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6-2017 牛仔服装

FZ/T 81007-2012 单、夹服装

FZ/T 81008-2011 茄克衫

FZ/T 81010-2009 风衣

FZ/T 81010-2018 风衣

FZ/T 81019-2014 灯芯绒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六、2024年吐鲁番市其他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其他纤维制品类(如纱线、毛巾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条、套),其中1件(条、套)作为检验样品,1件(条、套)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标准

1

甲醛含量

GB/T 2912.1-2009

2

pH值

GB/T 7573-2009

3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4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2013

5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6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7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8

纤维含量

FZ/T 01057.1-2007

FZ/T 01057.2-2007

FZ/T 01057.3-2007

FZ/T 01057.4-2007

GB/T 2910.1-2009

GB/T 2910.2-2009

GB/T 2910.3-2009

GB/T 2910.4-2009

GB/T 2910.6-2009

GB/T 2910.7-2009

GB/T 2910.8-2009

GB/T 2910.11-2009

GB/T 2910.12-2009

GB/T 2910.18-2009

GB/T 2910.20-2009

GB/T 2910.22-2009

GB/T 16988-2013

FZ/T 01101-2008

FZ/T 01112-2012

FZ/T 01026-2017

FZ/T 01095-2002

FZ/T 30003-2009

9

条干不均率

GB/T 3292.1-2008

10

单根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

GB/T 3916-2013

11

捻度

GB/T 2543.1-2015

GB/T 2543.2-2001

GB/T 29256.4-2012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注:纱线类产品不作判定)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