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1号
根据吐鲁番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3·26吐鲁番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纪要”的整改报告》、吐鲁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关于申请市安委会印发吐鲁番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监控>有关文件、阶段性工作措施的请示报告》,经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同意对以下文件或阶段性工作措施废止或修改,现予以公告。
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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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部门)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发文时间 |
涉及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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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部门、单位 |
废止理由 |
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吐安办(2018)13号) |
2018年3月3日 |
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
原吐鲁番市道路运输局 |
该文件中个别引用的规范、标准,执行的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个别条款的规定有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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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于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通知》 |
2020年10月27日 |
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
吐鲁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时效已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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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督办通知》 |
2021年3月31日 |
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
吐鲁番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
1.该文件中个别引用的规范、标准,执行的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个别条款的规定有冲突。 2.阶段性严管严控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时效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