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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门户网站(wqb.tl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绿洲东路495号行署综合大楼,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邮编:838000;联系电话:0995-8528038。 

一、概述 

2014年,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按照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 

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按照自治区及其地区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各项职责。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区外事侨务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办办公室,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电脑、打印机、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确保了硬件配备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切实做好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业务工作培训,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从事具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2014年初,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要求,确定了由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小组,认真及时地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办理因公出访(境)审批手续、邀请外国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归侨侨眷证审批手续等办事程序。 

2、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侨联机构设置、管理职能,包括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分工职责。 

3、行政职权 

公开了地区外事侨务办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时间及监督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目前未开展收费工作。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承担吐鲁番地区外事侨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一名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可收取一定费用,但由于收费标准尚未出台,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正规化,但由于是一项新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中还经常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还不能全面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一)广泛宣传,加强培训。由于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时间不长,专业技术力量还不够,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条例”、“办法”施行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现阶段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工作也缺乏规范。需要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规范,以便开展工作。(三)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办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政府公开信息,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