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地区国家税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在自治区国税局和吐鲁番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吐鲁番地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逐渐探索出一条行政管理的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地区国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吐鲁番地区国税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的头等大事,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和考核,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地区国税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涉税舆情管理暂行办法》、《保密工作制度》等,逐步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政府信息公开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并纳入科室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年终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吐鲁番地区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把握和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采取因事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开展。

(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自年初以来,地区国税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国税局和地委、行署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一主题,结合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八项规定的要求,坚持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国税工作相结合,积极谋划部署,通过组织各种方式的学习讨论,引导干部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思想精髓,努力使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成为推动吐鲁番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带动和促进国税工作快速发展。同时,全面落实中央及区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从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改进调查研究,大力倡导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抓好工作落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持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着力解决“懒、散、庸、拖、奢、贪”等问题。

(二)加强培训,发挥平台作用。举办门户网站建设培训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在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政策法规”、“税收优惠”、“征收管理”、“涉税公告”、“在线办事”、“社会服务”、“工作动态”和“其他”十二项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模块功能,突出其醒目位置,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方便社会各界的查阅,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平台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建设,明确了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真正做到了文书规范化、程序固定化、环节简单化、责任明确化。对国税系统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和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条件、收费标准、责任单位、监督电话实行了全面公开,使原来复杂的程序简练化、通俗化、明白化,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管理,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地区国税系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满足了社会公众需求。一是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并对涉税违章处罚、纳税人欠税、个体定税及停歇业情况实行动态公开,以此将国税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全部置于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之下,使纳税明白化、征税透明化。二是公开服务事项信息。向纳税人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措施,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公开办税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承办时限、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三是公开人事管理信息。通过金税网、公示栏等形式对人事调整、评先评优等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四是公开财务管理信息。围绕“规范、透明、公开”的目标,动态公开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日常财务项目经费使用、基建管理等内容,自觉接受大家监督。

(四)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相应公开的原则,吐鲁番地区国税系统立足实际,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主动说明原由。未主动公开又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能够及时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对不能及时公开的,自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五)加强监督,健全反馈机制。今年以来吐鲁番地区各级国税机关聘请了人大、政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同渠道的近50名特邀监督员对国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定期向特邀监督员下发征求意见函,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补充、完善、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地区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要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吐鲁番地区国税系统2013年度系列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等。

公开了工作计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地区国税局2013年工作要点》等。

(二)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地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职能,如机构概况、领导成员、机构组成及领导等信息。

公开了各税种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信息,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部门行政职权的信息,主要包括税务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方面,如公开了免收发票工本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行政执法方面的信息,根据单位实际主要为税务稽查工作信息,包括税务稽查主体、稽查对象、举报税务违法案件、税务机关在税务执法中的权力和义务、阻挠税务检查的处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公开了社会服务方面的信息,主要是金税工程业务类、纳税申报类、涉外企业管理类、税收证明类、所得税类、所得税优惠类、退税业务类、资格认定类、税务登记类等共计9类涉税申请事项附送资料提示单方面的内容。

(三)各类工作动态

公开了地区国税系统涉及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如吐鲁番国税举行第二十二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吐鲁番地区国税、地税、邮政举行三方合作框架签约仪式、作客《火洲行风热线》等各地直播节目宣讲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办文办会、财务收支、车辆使用等方面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尝试和探索,极大地促进了地区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步伐,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不足,也认识到目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行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机制没有在规模上形成体系,全程监督、全方位公开还不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身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对策,认真加以解决。

五、2014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使干部职工更好地对单位的发展实施监督和管理,让干部职工知情出力,把工作办好办活的一种民主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吐鲁番地区国税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调以人为本,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干部职工依法实行民主管理。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有积极参与的热情,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同感和自觉性,增强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热情参与民主管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维权基本职责的工作重点抓住不放,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规范机制。首先是抓住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合理界定民主管理的职权和职责,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掌握易于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和部位,有效杜绝避实就虚甚至避而不谈的现象发生。其次把政府信息公开、民主制度建设列入工作目标和绩效管理的内容督促落实,各科室要紧密配合、加强督导检查,从而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三是从组织上、工作上、制度上采取措施,在监督方式上把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和舆论监督相互衔接,成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

(三)健全制度,提供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以进一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内容以及法律责任。坚持以坚强有力的制度来保障干部职工的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职工监督的职能,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

(四)因地制宜,迎难而上。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方法和途径,对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开展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做到热情不减、作风不变、本色不改,真正把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吐鲁番地区国税局将继续坚持“服务为本、还权于民”的理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深化和完善“一窗式”办公、网上办税,狠抓承诺制的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所突破,努力开创吐鲁番地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吐鲁番地区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