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地区交通运输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1条的规定,现就吐鲁番地区交通运输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汇总统计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地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老城西路264号,邮编:838000,电话:8522174,传真:852680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吐鲁番地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地区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群众满意服务型机关重要工作。是地区交通运输局精神文明创建、交通文化建设和构建和谐交通的重要内容。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和《办法》等法规为依据,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一)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认真推进
  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地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行署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为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公路科、运政科、交战办等科室协助开展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 开展法规学习,抓好人员培训
  根据地区要求,认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办法》,主动抓好对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重点培训,扎实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为指导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及社会各界对交通局公开信息查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以《条例》和《办法》为依据,制定了《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实施方案》、《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和《地区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等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组织人员编制了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对地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能、政策法规、执法依据、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下发文件,对系统各单位要求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编入目录,上报公示,进行公开。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一是在“吐鲁番政府网”设地区交通运输局子网,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法规政策、工作机构、公开目录、工作动态和公开信息等子栏目,公开有关信息。二是在地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息》上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三是继续将有关公开信息资料及时汇总、整理上报地区档案馆、图书馆,便于社会各界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公开了地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行政决策、领导简历、行政执法、社会服务、工作动态、法制单位、平安建设等十类信息440条。其中职能类信息7条,1.59占%;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0.68占%;执法类信息4条,0.92占%;文件类信息259条,58.86占%;工作动态类信息87条,19.77占% ;其他类信息80条,18.18占%。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地区交通运输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吐鲁番地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承担机关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兼职人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目前没有开展收费工作。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2年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不能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对照交通运输地区“七大战略”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虽然制定了部分相关制度,但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需要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检查、督促推进等工作制度不健全,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
    (二)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主动公布信息,为社会各界群众提供均等的信息公开服务,使各族群众享受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管理,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科室工作协调、资源共享和人员经费保障等。
  以上报告,欢迎社会各界对地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二Ο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