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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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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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3-09-08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吐鲁番市知识产权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西环北路2712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523160

负责人:西力艾力·买合苏提

办公室负责人:谢述君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食品药品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起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食品药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并受理经授权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离户以及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和落实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并在授权范围内落实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县市场监管综合抗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并在权限范围内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吐鲁番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落实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十)负责监督实施相关食品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十一)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享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十三)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的查处工作。

(十四)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五)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落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六)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七)指导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八)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送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二十四)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庋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抗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红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杈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六)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二十七)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和外事等活动。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调研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三)登记注册科。指导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依法承担相关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公开工作。

()信用监管科。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负责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在吐鲁番市辖区内的使用和落实;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承担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赋予的有关反垄断执法方面的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反垄断执法、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承担上级部门有关网络商品交易及其有关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监督吐鲁番市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吐鲁番市辖区内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

()广告监督管理科。贯彻落实上级广告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吐鲁番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吐鲁番市广告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依法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投诉申诉举报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健全投诉申诉举报网络、督导受理案件分流反馈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十)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

(十)计量科。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定计量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量值传递、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授权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和进口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工业计量工作;监督管理能源计量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标准化科。组织国家、自治区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发布、备案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检查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吐鲁番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吐鲁番市商品条码申报工作。

(十)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吐鲁番市有关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协调纤维质量检验体制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纤维公正检验监督抽验工作;指导市纤维检验机构实验室检验技术能力建设工作。

(十)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 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等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自治区和市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调研;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和形势,定期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和统计年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八)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承担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食盐生产、流通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承担食品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的相应责任;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承担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二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管科。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相应责任;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规范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注册真实性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

(二十一)财务与审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吐鲁番市市场监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组织管理系统预决算、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系统各项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自治区及系统与计划财务科技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人事(纪检监察、党建、老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以及系统职称评审等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市场监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三)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二十四)科技与信息化科。落实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重大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涉及全市的信息系统和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开展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统筹开展综合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和服务。

(二十)执法稽查一科。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工作。指导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打假和打假专项活动。承接国家总局、自治区局交办、指定办理的案件。

(二十)执法稽查二科。负责指导和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指导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负责指导和查处价格收费、反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传销和违法直销、虚假宣传、商标、广告、网络经营等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和查处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纤维质量违法行为。承接国家总局、自治区局交办、指定办理的案件。

三、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二级机构

(一)特检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纳兹库木路10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614612

负责人信息:朱杰

主要职责:对全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出厂监督、安装、定期、修理检验,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质计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质量与计量检测所

办公地址:高昌区港城路7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7600277、7600278

负责人:王新丽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建立和保存吐鲁番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和溯源;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及测试与校准、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授权范围内产品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相关社会服务。

(三)药检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药品检验所

办公地址:吐鲁番示范区丝绸路南侧(市特检所西侧)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628857

负责人:周蓉

主要职责:承担本地区(有规定的除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接收委托检验和提供检验服务;承担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和自治区药品检验所委托的其他工作;承担本地区部分食品和保健品质量的检验工作。

(四)试验中心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

办公地址:新疆吐鲁番市312国道北侧,葡萄沟水库东侧,吐哈油田葡北,神泉油田西侧。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622618  0995-8622617

负责人信息:许伟

机构职责职能:提供干热环境下产品质量的科研服务。承担自然大气老化环境下各类材料、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试验、标准和规程制修订、试验技术和方法研究;暴晒试验场规划、委托试验、技术咨询及相关社会服务。

(五)纤检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纤维检验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港城路7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7600299

负责人信息:张传江

主要职责:承担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