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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吐鲁番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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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协议书》,关于启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吐鲁番市)”,现公告如下:
一、专用章基本信息
印章名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吐鲁番市)(以下简称“专用章”)
使用范围:专用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吐鲁番市文物局,在委托权限内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的相关文书,具体包括:
委托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事项:旅行社设立许可、导游证核发、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出境游名单审核、旅行社分社备案。
委托吐鲁番市文物局的事项:因科研考察确需进入未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
法律效力:该专用章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公章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法依规使用受法律保护。
二、启用时间
2026年4月8日起启用。
特此公告。
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吐鲁番市文物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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