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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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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
  • 来源: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混乱。吐鲁番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均未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设置绿化隔离带,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回喷填埋区,填埋区消杀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全。

二、整改时限

20256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绿化隔离带,科学处置渗滤液,完善填埋区消杀台账。

四、整改措施

1.指导督促各区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建设运行,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要求,在垃圾填埋场周围规范设置绿化隔离带。

2.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完善渗滤液配套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3.各区县严格管理要求,制定填埋区消杀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消杀台账记录。

五、完成情况

1.市住建局,各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整改验收工作,实行清单化调度管理,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市住建局先后组织次局务会集中研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每周定期到现场实地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工作,2025年1-6月份,市住建局安排专人到区县实地指导41次,下发工作提醒9份,开展调度23场次,与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座谈讨论17次。

2.高昌区环卫中心扎实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垃圾填埋场周围设置宽度不少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二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委托第三方水处理公司将渗滤液封闭拉运至乌鲁木齐市集中处置,达标排放。三是制定完善并落实《垃圾填埋场消杀工作方案》,规范进场设备、垃圾清运、填埋区消杀等工作流程,完善了消杀记录台账、值班值守台账,以及场内垃圾计量等主要设施的检查维护等各类台账,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

3.鄯善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垃圾填埋场周围规范设置宽度不少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二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委托第三方水处理公司将渗滤液封闭拉运至乌鲁木齐市集中处置,达标排放。三是制定完善并落实《垃圾填埋场消杀工作方案》,规范进场设备、垃圾清运、填埋区消杀等工作流程,完善了消杀记录台账、值班值守台账,以及场内垃圾计量等主要设施的检查维护等各类台账,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

4.托克逊县住建局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按期销号。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垃圾填埋场周围规范设置宽度不少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二是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在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建设安装完成渗滤液处理设备,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达标排放,避免产生环境污染。截至目前,渗滤液处置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三是制定完善并落实《垃圾填埋场消杀工作方案》,规范进场设备、垃圾清运、填埋区消杀等工作流程,完善了消杀记录台账、值班值守台账,以及场内垃圾计量等主要设施的检查维护等各类台账,认真记录垃圾填埋场运行日志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

2025620日,吐鲁番市住建局组织十六项整改任务验收工作组召开验收专题会议,经审议,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任务通过验收。截至目前,已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编号十),已达到整改预期目标和效果。

公示时间:2025711日至202572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5-8529352

牵头责任单位邮箱:tlfzjcjk@163.com

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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