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140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2-03-30

2021年吐鲁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正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高位统领,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吐鲁番市实际,制定下发有关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市、区县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全市580余个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受教育公职人员达2.4万人次。2021年10月27-28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市48个单位238人参加此次培训。
    2.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度,我市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市委书记为主任、市长和其他厅级领导为副主任、4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各区县也结合实际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和“五个同”,把法治建设纳入《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责任分工方案等18项重大问题。
    3.强化督察考核。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把法治建设督察考核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今年6月和11月市委依法治市办抽调人员组成法治建设督察组对各区县、部分市直单位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督察,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各区县和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察,年底有总结,全年有台账。将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实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年终述职内容,考核结果同责任人绩效考核挂勾,同责任人年度考核等次挂勾,同责任人奖惩挂勾。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2021年组织召开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吐鲁番市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放管服”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全市共发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7个单位1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13个单位25项。各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统一压减至5个工作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由120个工作日压缩至7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办理不动产登记111520项,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51180户,办理工程建设项目894个。二是持续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档案远程查询”“简易注销”等便利服务措施。今年以来全市名称自主申报5085户,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完成,争创“流程更简、效率更高、服务更优”服务窗口。全年全系统共受理咨询服务1.2万余人次,办理各类事项9700余次,全系统1个工作日完成业务总数量占比99.68%位列全疆第二。三是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发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2307项,网上可办率为98.0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为98.01%;发布公共服务事项1023项,网上可办率为98.04%。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成立吐鲁番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专班,推进10个方面的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规定和做法。2021年以来,我市新登记企业6142家。二是落实公平审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审查抽查机制》《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强化内部审查主体责任和制度刚性约束,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自查清理工作,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共检查各类文件2787件,发现清理废止文件2件。三是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持续做好减税降费落地生效,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着重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政策、落实减轻受困企业税收负担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共四类优惠政策。2021年,累计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减轻负担15.7亿元。
    (三)坚持服务大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突出地方特色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格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本市实际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请市人大制定《吐鲁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完成2次审议后已于2021年11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总目标落地生根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认真执行《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年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32件,提出修改意见55条,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形。二是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2021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吐鲁番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等五个配套办法,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依法备案审查鄯善县人民政府《鄯善县县级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出具了备案审查意见书。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坚持立改废并举,2021年先后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专项清理、行政处罚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市未制定颁发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无与行政处罚法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废止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4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原则、规定不一致的,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四)坚持健全机制,扎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承办单位进行事前调研,听取有关专家论证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再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合法的方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先后合法性审核《吐鲁番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大行政决策8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2条。
    2.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2名,市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20名,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防范和化解风险,市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吐鲁番丝路绿洲宾馆执行回转案等涉法涉诉案件6件,提出意见建议44条。其他法律事务不多的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择临时外聘法律顾问,解决某一具体法律疑难事项。
    (五)坚持协同高效,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优化行政执法体制。坚持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原则,以“一支队伍管执法、科学划转人员编制”为目标,顺利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其中,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推行以市级为主执法模式,市场监管领域推行以区为主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构建“1+2+3+5”执法公示全覆盖制度体系,即编制一套工作方案、二类文本(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个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吐鲁番市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先后于2021年6月、11月对各区县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了实地督察,通过自查自评、实地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鄯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为2021年度全疆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申报和换证考试通知》《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编码工作,做好全市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发改委等5个部门237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汇总审核、数据录入和考试工作,加强对执法场所和装备保障,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5个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与标识。
    (六)坚持预防为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制定联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市各职能部门的应急处置联动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吐鲁番市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有效、安全得到处置。为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制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确保工作衔接有序,部门联动,在应急处置、解决重大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吐鲁番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体制建设。一是积极开展自然灾害灾情会商研判19次,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90期,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认真落实灾害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625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数量不断扩大,稳步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四是加强应急演练。成功举办了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吐鲁番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邀请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和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来吐鲁番市开展为期三天的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强化了救援实操水平,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实现常态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共有326家生产企业、单位接入指挥平台,实现常态化调度,有效提升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3.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建立完善责任体系。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道路交通、煤炭、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推进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安排部署了8个方面66项工作任务以及6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八有”工作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开发的移动执法APP,认真实施国家、自治区移动执法程序,全面实施移动终端执法。全年已经检查企业102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02份。
    (七)坚持多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不定期研究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调解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行政调解案件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矛盾纠纷475件,成功调解473件,调解率达99.58%,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全面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办公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两个办公室”作用,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符合吐鲁番市域实际的8个“枫桥式”司法所和“枫桥式”调解纠纷模式,积极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依法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9.50%,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1年9月5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印发《吐鲁番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每月及时将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最新举措和动向向自治区司法厅上报。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通过行政复议手段,纠正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违法行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审结7件,按要求对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共录入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
    (八)坚持多维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统筹协调,全年共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9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5件,办复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对生效的法院判决3件尊重并执行,市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书的办理,2021年共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5件,对检察建议书反映出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2.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算账”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全年共下发督查通知41件,查办通知263件,发布督查工作通报3期。
    3.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舆论引导,重视舆情收集和回应,及时主动发布政策解读、热点解答。今年以来,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政务信息8589余条,各政府微博微信发布政务信息3177余条。
    (九)坚持科技保障,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2021年全市累计办理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88094件,其中,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办理122017件、网办率为74.59%,公共服务事项累计办理66077件、网办率为48.18%。
    2.12345热线服务平台运行平稳。全年12345热线共受理市民诉求6936件,已办结6763个、办结率为97%,暂未办结173个、未办结率为3%,日均接线约77个。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州通办、跨省通办”。一是以“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原则,推进“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化。市本级有35个事项已完成事项维护和中枢系统配置,鄯善县完成51项,托克逊县完成38项,高昌区完成49项。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快递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二是共建乌鲁木齐都市圈,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异地代收代办”。乌鲁木齐都市圈第一批67项、第二批39项跨地州办理事项清单已梳理完毕,下一步将逐步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真正实现异地代收代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县、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区县和市直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的力度不够。
    (二)行政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监督指导不深入,执法人员对执法的理解力有偏差,工作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够便捷高效,在突出违法犯罪,积极主动、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力度不够。
    (三)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有待增强,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等职能不相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职能新任务还存在接不住、落不实的现象。
    (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适应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部署、乡村振兴和地方综合性事务的需求,专业人员少,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不高,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还有欠缺。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2022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瞄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一目标,按照“五年建设有规划、年度落实有计划、加快推进有抓手”的工作思路,完成2022年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为建设平安吐鲁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
    1.加强统筹谋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编制吐鲁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市、区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加快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完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3.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立足吐鲁番实际,服务服从于稳定发展改革需要,按照合宪性、合法性、政治性立法要求,统筹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按照《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4.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
    5.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大涉及生命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违法犯罪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规范市、区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6.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
    7.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专职人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
    8.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完善行政机关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反馈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9.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谋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和传感网络建设。市、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应当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推动全国法治示范市的创建工作,深入挖掘法治示范市创建特色亮点,探索总结具有吐鲁番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确保示范创建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把督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各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法治建设督察和考核,明确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切实保障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全面严格落实到位。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