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对吐鲁番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阿不来肯木·艾尔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间艺人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间艺术传承发展,制定出台《吐鲁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民间艺术传承培训、作品创作、展演交流等活动,为民间艺人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民间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中华文明历史传承的重要见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民间艺术传承发展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乡镇民间文艺队、民间社会团体,举办“群众村晚”“群众才艺大赛”“鼓吹乐培训班”“坎儿井传承人培训班”“首届民间艺术季”“我们村的舞”等民间艺术交流活动,让民间艺人得到精神和物质上的“双收益”。2024、2025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5万元和55万元,争取援疆资金拨付82万元和252万元,为市、区县、乡镇开展民间艺术交流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其中通过交通补助、误工补助、食宿保障等直接或间接方式补助民间艺人资金约20万元,受益民间艺人达60余人。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吐鲁番市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吐鲁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若干规定》,规范管理民间艺术保护传承,明确符合条件的民间艺人可以推荐申报为县、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保障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生活保障。另外,相关部门正在牵头制定《吐鲁番市文艺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团等创作各门类优秀艺术作品纳入奖励范畴内,将激发民间艺人参与文化宣传工作的热情。
三是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市、区县融媒体中心联合自媒体、企事业单位抖音、视频号等多方力量,形成矩阵式宣传梯队,以市、区县举办的“群众村晚”“首届民间艺术季”“杏花季”“桑葚季”“葡萄小夜曲”等活动为载体,为民间艺人搭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区县、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阵地作用,为民间艺人提供免费借还道具、服装、乐器服务,不断提高民间艺人艺术创作和宣传推广服务活动参与度和积极性。
四是不断加强培训指导。市、区县文旅局通过选派歌舞团、文化馆专业人员下基层开展“鼓吹乐培训”“群文节目创作培训”等民间艺术传承人培训,邀请自治区文化馆、新疆艺术剧院歌舞团专业老师,开展技艺传授和创作指导,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培养一批既精通民间艺术又擅长宣传推广的复合型民间艺人,为吐鲁番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牙库甫·卡德尔(市文旅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5-852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