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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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6-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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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6-07-06

关于对吐鲁番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06    浏览次数:    【字体:

阿不都热西提·买买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吐鲁番市两县一区统筹划定公路建设专用取料场保障公路建设任务顺利推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划定专用取料场方面

一是强化规划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在充分收集市级各类规划、分析以往供需的基础上,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规划,明确了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布局、结构等要求,目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规划坚持“集中开发、规模开采”原则,结合运距、交通、矿体特征、资源储量、经济发展布局等因素,在全市重点乡镇规划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23个,总面积223.04平方千米,可满足乡镇道路建设需求;在集中开采区外规划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采区块26个,总面积16.68平方千米,可满足拟建公路项目砂石料需求。二是强化重点公路项目砂石料保障,2024年以来,为保障G3012连霍高速、S12线、S24线、S103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在公路干线出让登记建筑用砂采矿权36个(高昌区5个、鄯善县19个、托克逊县12个),设计生产规模总量达1698万立方米/年,其中2025年度产能达629万吨,有效保障了重点公路项目的砂石料需求。

二、关于优化审批服务与流程方面

一是优化完善矿业权出让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矿业权公开出让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研究制定采矿权“净矿”出让工作流程,切实深化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度改革;推广使用交易保证金或者保函,规范出让交易行为。二是优化矿业权登记程序,落实新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已实现“物权登记+行政许可”,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切实推进矿业权申请登记事项“互联网申报、内网系统审批、市县两级联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审批”;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非税收入缴费专区,已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和信息实时共享,提高征管效率。三是强化制度管理,印发《吐鲁番市矿业权出让与登记工作规程》等3项制度,重点规范了矿业权出让、矿业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办理流程,明确出让区块建议内容、有关科室审查内容、征求部门意见情况、委托评估、挂牌成交合同签订及矿业权登记受理、联合审查、会议决定三大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审查时限、会审重点、公示公告等。

三、关于强化生态保护与复垦闭环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五年修编、十年重编”的编审制度,确保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均有切实可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作为开展修复治理工作的依据;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工作,印发《吐鲁番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矿山企业计提使用基金提供了便利截至目前,吐鲁番市辖区建立基金账户的矿山企业共198家。二是立足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在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点审查环节,督促采矿权人按照绿色矿山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与实地核查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示对促进矿山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作用,推进信用监管。三是加快实施新疆东天山南麓(吐鲁番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5月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竞争性评审,项目总投资5.4亿元,获批中央奖补资金3亿元,修复废弃矿山143个,修复治理废弃矿山和减少沙尘策源地面积14.64平方千米,实施周期三年(2024-2026年),现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515.78公顷,完成率达88%,8个子项目中已有4个子项目完成监理质量评定。

四、关于健全部门协同与监管方面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在重点矿区、历史盗采高发区及交通要道设立联合检查点,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监管网络。2026年以来,组织开展巡查检查115次,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矿案件21起。通过常态化高压打击,非法采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矿区生产秩序明显好转,资源流失风险显著降低。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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