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填制单位: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24日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
1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补贴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老党员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个人申请 认定身份 汇总报表 核准审批 金融代发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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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残疾军人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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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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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民警察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伤残人民 警察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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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民兵、民工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伤残民兵、民工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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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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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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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病故军人遗属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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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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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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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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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部分烈士子女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户籍地县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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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涉密或敏感项目不得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