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疆鄯善县火车站镇东建筑用砂矿等14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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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1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新疆鄯善县七克台镇高铁南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七克台镇高铁南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主要由1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组成,年开采砂石料45万m3(矿石直接利用,不进行筛分),总占地面积为295400m2,总投资65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36万元,占总投资的15.87%。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采区设置雾炮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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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鄯善县火车站镇东建筑用砂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火车站镇东建筑用砂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主要由1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组成,年开采砂石料25万m3(矿石直接利用,不进行筛分),总占地面积为123300m2,总投资276.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7万元,占总投资的11.69%。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采区设置雾炮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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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鄯善县红台北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红台北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55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188200m2,总投资808.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14万元,占总投资的5.46%。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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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疆鄯善县红台西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七克台镇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一、新疆鄯善县红台西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65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299200m2,总投资105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17万元,占总投资的12.54%。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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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木鄯公路东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新疆鄯善县木鄯公路东砂石料矿 |
新疆鄯善县木鄯公路东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北东。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主要由1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组成,年开采砂石料25万m3(矿石直接利用,不进行筛分),总占地面积为226600m2,总投资382.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占总投资的15.88%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采区设置雾炮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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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苏巴什村北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苏巴什村北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主要由1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组成,年开采砂石料22万m3(矿石直接利用,不进行筛分),总占地面积为124100m2,总投资65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77万元,占总投资的7.1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采区设置雾炮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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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红山口西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红山口西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30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194900m2,总投资50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27万元,占总投资的23.65%。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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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连木沁坎村北砂石料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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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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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连木沁坎村北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主要由1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组成,年开采砂石料15万m3(矿石直接利用,不进行筛分),总占地面积为63200m2,总投资284.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5万元,占总投资的11.2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采区设置雾炮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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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二塘西2号建筑用砂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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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二塘西2号建筑用砂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主要由1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组成,年开采砂石料20万m3(矿石直接利用,不进行筛分),总占地面积为96825m2,总投资365.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6万元,占总投资的9.8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采区设置雾炮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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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阿克墩村北建筑用砂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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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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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阿克墩村北建筑用砂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40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100060m2,总投资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31万元,占总投资的15.29%。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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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红台南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德州洁铭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红台南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35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243092m2,总投资48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9万元,占总投资的8.65%。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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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七克台镇巴坎村北砂石料矿 |
鄯善县泰航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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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七克台镇巴坎村北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75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260135m2,总投资824.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9万元,占总投资的9.0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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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二塘西1号砂石料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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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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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连木沁镇二塘西1号砂石料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75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274573m2,总投资134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59万元,占总投资的15.53%。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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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七克台镇黄家坎村建筑用砂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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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七克台镇黄家坎村建筑用砂矿(1)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年开采25万m3砂石料矿的开采能力设计并建设采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其中加工区包括筛分系统、成品堆场、排土场等。总占地面积为264794m2,总投资4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66万元,占总投资的12.32%。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采矿区、加工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开采区设置雾炮车,对筛分工序进行局部密闭,无法密闭部位安装水喷淋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非作业时间覆盖遮布,作业时间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机械传输廊道进行密闭;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废土方、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定点堆放并防尘,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回填矿坑,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管理要求。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矿表土定点堆存,闭矿期回填矿坑并压实,修筑排水沟,避免风力侵蚀作用和雨天气下的水土流失。生产期及原料和产品的运输禁止破坏植被和土壤,减少植被损害。闭矿期应拆除矿区所有加工、生活设施,并进行平整土地、植被恢复。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尽量减少生态破坏,闭矿期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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