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4-00501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4-05-23

关于拟作出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托克逊露天煤矿排土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托克逊露天煤矿排土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3日-202452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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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1

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托克逊露天煤矿排土场项目

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托克逊露天矿外排土场东侧

乌鲁木齐胜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托克逊露天煤矿排土场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托克逊露天矿外排土场东侧。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排土场,排弃高度140m,堆放标高为+2580m~+2660m,总容量为2008.6万m3,服务年限约7年,总占地面积554566m2。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5%。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扬尘,主要是排土场装、卸扬尘及堆场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车辆尾气。对排土场、卸料作业点和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降尘、限速行驶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对排土场土地复垦自形成稳定平台进行平整压实,防止水土流失。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速行驶,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在排土场最下段坡面加强排土场边坡的稳定性,并在后期排土场服务期满后达到排弃高度时,及时进行土地复垦与植被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植被覆盖度与草地生态系统,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镁基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

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迪坎工业区

深圳市楠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镁基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迪坎工业区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工程建设两条绿色板材生产线,矿石直接从矿山运至项目建设地经过磨粉后进入煅烧系统产出10万吨轻烧氧化镁,添加辅料年产480万张高性能绿色板材,项目同时配套建设液态CO2和干冰回收系统。二期建设10万吨镁质耐火材料生产线,一期磨粉后的菱镁矿粉通过压球入炉电熔加热生成10万吨镁质耐火材料,项目同时配套建设液态CO2和干冰回收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3328m2,总投资85548.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6.6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一期和二期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一期:原料场设水雾喷淋降尘和厂房封闭。破碎筛分车间设1套集尘罩收尘后由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全封闭,设水雾喷淋降尘。磨粉车间设2套集尘罩收尘后粉尘合并由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全封闭,设超声雾化干雾抑尘系统。煅烧车间燃烧室设2套低氮燃烧器+2套阻燃式脉冲袋式除尘器机组,粉尘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立磨磨粉车间各产尘点分别设1套集尘罩,收集粉尘合并经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全封闭,设超声雾化干雾抑尘系统。硫氧镁板生产进料粉尘经1套集尘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超声雾化干雾抑尘系统。切边、砂光粉尘、边角料粉碎粉尘经1套集尘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全封闭,设干雾降尘系统。所有转载站、输送廊道全封闭;进料端、出料口加胶皮挡帘并辅以洒水降尘,栈桥,厂房及时清洗;项目原料堆场设全封闭式厂房,产品库进行全封闭;生粉库、氧化镁筒仓等易产尘车间全封闭,设仓顶除尘器。道路硬化,道路、车辆及时清洗,限速行驶。食堂油烟经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期:12台电炉设2套低氮燃烧器+2套阻燃式脉冲袋式除尘器机组(1#-6#共用DA007,7#-12#共用DA008)+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破坨粉尘采用半封闭隔档措施,厂房全封闭,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表6相关要求。氮氧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食堂油烟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设隔油池,废水经隔油池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灌,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设3000.0m3储池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一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除尘器收尘、切割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二期为清理炉皮、除尘器收尘、落地灰。除尘器收尘、落地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全部粉碎回用。废包装袋作为原料包装袋循环使用;废包装桶交由脱模剂供应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清理炉皮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所有生产设备加设减振垫,修建减振基础,高噪声设备集中隔离安置,厂房隔声。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要求项目区现有生态环境维持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