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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5-0030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5-05-16

 关于拟作出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三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三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6日-202552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516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三河”流域综合规划

鄯善县水利局

吐鲁番市鄯善县

乌鲁木齐胜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鄯善县“三河”流域均属封闭性山间盆地内陆性河流,发源于天山中段博格达山南坡,山区上游发源三条较大的内陆河流,北南走向,自西向东平行布列,即二塘沟河、柯柯亚河、坎尔其河,流域约在海拔1000~4100米。

鄯善县“三河”流域位于吐鲁番盆地东部,流域南北最长处约190千米、东西最宽处约250千米,流域总面积39548平方千米。流域现状灌溉面积为67.59万亩,分别属于二塘沟灌区、柯柯亚灌区和坎儿其灌区。流域目前已在二塘沟河建成二塘沟水库,柯柯亚河建成柯柯亚水库、柯柯亚二库,坎儿其河建成坎儿其水库,均为中小型水库;流域内已建引水渠首主要为二塘沟一闸渠首、色尔克甫一闸渠首及色尔克甫二闸渠首等3座渠首。

2024年12月鄯善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三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5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设定2050年为远期展望年。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岸线保护利用与规划、水文监测规划、水利信息化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内容。其中灌溉规划提出,到2035年,流域新增高效节灌面积41.35万亩,由现状年的26.24万亩增加到67.59万亩,高效节灌率由现状的38.82%提高到100%,休耕轮作5.81万亩。远期展望年2050年,节灌率维持100%,休耕轮作面积仍维持5.81万亩。防洪规划布置防洪工程9段,长度共计95.26km;城乡供水规划9项供水工程;灌溉规划完成对灌区内干、支渠道管网化改造,实现灌区的全面管网化灌溉及信息化建设;水资源保护规划包括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鱼类重要生境、栖息地保护等;重大水工程规划包括在柯柯亚河修建坎托开水库、在二塘沟河下游修建色尔克甫蓄水池;水力发电规划重大工程为在二塘沟水库上游建设鄯善县抽水蓄能电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鄯善县“三河”流域整体性保护。结合二塘沟河、柯柯亚河、坎尔其河流域生态特征建设流域生态安全保障区。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规划》实施的硬约束,纳入相关河长履职情况督察、考核重要内容。严守生态保护空间、严控流域污染物总量,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根据优化调整建议优化《规划》供水、灌溉、发电、防洪等各项开发任务,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二)严格保护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规划》空间布局。落实优先保护水域、重点保护水域以及陆域生态空间的保护与管控要求。将鄯善县抽水蓄能电站拦沙坝上游1.5km以上二塘沟河干支流河段、柯柯亚水库及以上柯柯亚河干支流河段(含拟建坎托开水库及其坝下8km流水河段)、坎尔其河坎尔其水库及以上干支流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保护水域,对土著鱼类实施就地保护,严禁水利水电等开发,禁止任何与土著鱼类保护无关的渔业活动。拟建坎托开水库采取分层取水装置缓解低温水下泄对下游水生态的影响,维持坝下8km流水河段水生生物和鱼类栖息环境的稳定。维持重点保护鱼类基本生境及资源量;开展吐鲁番鱥人工增殖放流技术研究。规划工程布局及下阶段施工布置均应最大限度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环境敏感区。

鄯善县“三河”流域内已建二塘沟水库、柯柯亚水库、柯柯亚二库、坎尔其水库及渠首拦河构筑物在改建、扩建、除险加固时应补建过鱼设施。拟新建柯柯亚河坎托开水库、二塘沟河色尔克甫蓄水池、二塘沟河新疆鄯善抽水蓄能电站等拦河建筑物应建设过鱼设施。

(三)严格限制流域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案,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确保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三项控制指标达到“三条红线”要求,调整远期用水总量指标以满足水资源“三条红线”要求。水资源开发利用应确保生态保护目标的生态需水量与径流过程要求;将灌区节水作为流域新增用水指标的前提,落实向尾闾湖泊生态输水措施。流域各主要控制断面下泄生态流量多水期6月~9月不少于断面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30%,少水期10月~次年5月不小于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底线,在单项工程时应详细论证下游生态用水、水生生态需水等前提下,科学确定生态流量以满足需求。

(四)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流域不同生态空间,进一步严格禁止和限制开发要求。

(五)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保障饮用水安全。

(六)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水文、水环境、生态流量、水陆生生态等监测体系,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落实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