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5-00442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5-07-01

关于拟作出新疆豫能瑞祥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塔筒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豫能瑞祥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塔筒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其中:报告书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4日(10个工作日);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71日-20257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7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疆豫能瑞祥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塔筒建设项目

新疆豫能瑞祥重工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豫能瑞祥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塔筒建设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竞拍获得的原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场地及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场地内现有钢结构厂房2间,辅助用房3间,门卫室2间,总占地面积71879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本项目拟对竞拍获得厂区中的已建工程进行改造并新建生产厂房,新建4条风电塔筒生产线(其中生产加工车间4条,喷砂车间及喷漆车间各1条),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水、电、暖、消防、环保等附属设施。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及措施主要为:①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采用漆雾处理器+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③食堂油烟废气,采取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由屋顶排气口外排。

无组织废气及措施主要包括:①项目物料输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加强车辆管理、限速、洒水及保持路面整洁等措施;②物料切割、焊接、抛丸及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焊接烟尘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加强封闭式作业控制;③喷漆、烘干阶段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采取加强封闭式作业控制。经预测,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缓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集中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表1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及项目区周边绿化。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涂料存储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对原材料加工车间、成品存放区等一般防渗区;对配件仓库、进出场道路等简单防渗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简单防渗处理;设置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及防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60立方米);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采取收集后暂存加工车间内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区内(120平方米),定期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烟)尘及废金属粉尘,使用除尘灰专用收集桶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区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装袋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区后,定期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物品废包装材料,采取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漆渣、废分子筛、废催化剂,采取分类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20平方米),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项目北侧消防救援站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报告书

2

华能清能分公司小草湖北风电场新建危废贮存库项目

新疆华能新火洲发电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能清能分公司小草湖北风电场新建危废贮存库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华能小草湖北风电场汇集站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贮存风电场检修时产生的危险废物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贮存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储存于专用密闭油桶内,由防爆轴流风机换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进行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无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产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对危废贮存库的地面、裙角、围堰等进行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含油劳保用品、棉纱、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报告表

3

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白杨河风电场危废贮存项目

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白杨河风电场危废贮存项目位于托克逊县白杨河风电场升压汇集站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升压汇集站内南侧建设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贮存风电场检修时产生的危险废物。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贮存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储存于专用密闭油桶内,由防爆轴流风机换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进行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产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对危废贮存库的地面、裙角、围堰等进行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含油劳保用品、棉纱、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贮存危险废物贮存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