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霍依拉村辖区废弃砖厂采坑隐患生态恢复治理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其中,报告书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5日(10个工作日);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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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5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霍依拉村辖区废弃砖厂采坑隐患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
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霍依拉坎儿孜村村民委员会 |
吐鲁番市高昌区 |
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利用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采坑总面积26698平方米,平均深度14.72米。通过削高填低的方式直接平整场地,同时承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功能,填埋区总库容392967立方米(覆土、防渗层、表层砾幕115307.8立方米,填充料277659.2立方米),设计填埋规模462.8立方米/d,填料平均密度1吨/立方米,服务年限2年。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运输车辆倾倒(卸料摊平)时排放的粉尘、填埋区碾压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在采坑西侧修建5米高防风抑尘网,采取洒水措施。项目区边界大气污染物中的TSP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渗滤液、生活污水等。车辆清洗废水、渗滤液沉淀后回用于填埋区降尘。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抽吸拉运至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并建立污水处理台账。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采坑库底、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和渗滤液沉淀池的一般防渗区,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和渗滤液沉淀污泥回填采坑;生活垃圾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报告书 |
2 |
鄯善德润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无水硫酸镁项目 |
鄯善德润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新疆郎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现有空置厂区内生产厂房、库房及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设置本项目,新建1条无水硫酸镁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燃烧加热过程产生的热风炉废气经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处理;上料、烘干、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处理;进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滤筒式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表1标准,暂存中水池(容积200m3),夏季用于厂区绿化,非灌溉季暂存于中水池中。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出售给物资回收站,生活垃圾拉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点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