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5-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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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5-09-09

 关于拟作出新疆稀有资源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稀有资源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9-2025年9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疆稀有资源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新疆稀有资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碳酸锂工业试验线,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变电站及控制室、原料罐区、原料库等辅助设施,办公生活用房、给排水站等公用设施,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的试验规模为湿1333t/a碳酸锂(干基碳酸锂1200t/a)和1180.8t/a氯化锂反萃液溶液(氯化锂300t/a)。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料破碎和混合工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1.5m高排气筒排放。熟料破碎筛分和收集筛选工艺废气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9.5m高和1根29.5m高的排气筒排放。回转窑转型焙烧工艺废气经“SCR+干式脱硫+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48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树脂反冲洗工艺废气HCl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萃取和转型工艺废气HCl和VOCs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废气HCl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和VOCs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措施,采取密闭输送方式,并在产尘点设置收集和废气处理设施,储罐区采取加强维护保养,降低周转次数,定期检测密封情况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及人员管理,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氨和氯化氢厂界排放浓度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冷却塔排污水,喷淋塔废水和实验室清洗废水,全部排至厂区生产废水调节池暂存,经中和、沉淀后全部回用到湿法车间球墨补水。生活污水全部排至防渗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托克逊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同时建立污水清运接收台账,留档备查。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防渗措施管理和维护,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浸出渣和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均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变压器油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杂盐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项目盐库内,盐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要求对其进行危废属性鉴定后再妥善处理,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可作为杂盐提纯或融雪剂等产品的原料综合利用。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在建设完成后,加强厂区及其周围的绿化和植被的恢复及补偿工作,通过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