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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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5-0064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5-09-12

 关于拟作出新疆正龙永基混凝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商砼站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正龙永基混凝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商砼站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2025年9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912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疆正龙永基混凝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商砼站建设项目

新疆正龙永基混凝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生活区域及生产区域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设置搅拌设备配置规模:配置两套双机240搅拌设备。生活区域包括:职工宿舍、餐厅、配电室;生产区域包括:混凝土拌合站两套双机240搅拌设备、彩钢办公用房、实验室。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围墙、停车场及配套管网(内部)。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搅拌工序粉尘利用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8个仓筒各有滤筒收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后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喷淋和洒水抑尘废水全部蒸发,不外排;预拌混凝土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运输罐车冲洗废水主要为水泥、石子、水等混合物,不含有除生产原料的其他物质,废水经沉淀池(10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搅拌楼、砂石堆存、沉淀池等进行一般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硬化。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原料残渣属于一般固废,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托克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S301线K49+500岔口-田光地)

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对27.285千米主线进行改扩建,2.015千米支线段增设安全设施,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8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运营中期(2032年)项目全线平均车流量为8143标准小车/天。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路路面、路基及桥涵工程等,以及临时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工程。本项目改扩建中桥1座,改建涵洞13道、新建涵洞8道,配套建设路面排水系统;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30处,主要交叉路口12处,岔道口顺坡18处,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取土场(K18+500)、弃土场(K8+500左侧200米处)、水稳拌合站、预制厂(K9+050左侧1.5千米处)各1处,商品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均外购,沥青单独堆放于成品料场内(水稳拌和站、预制厂、沥青拌合站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单独办理环评相关手续)。沿线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加气站等设施。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沿线无服务区、收费站等集中式大气污染源;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对上路车辆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及运输车辆事故废水。主要保护措施和要求为: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定期检查公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桥梁采取强化加固防撞护栏的防侧翻措施,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于桥梁两端各设置1个防渗事故池(容积约20立方米);加强公路运输管理,建立危险品运输监管制度,禁止各类泄漏、散装超载车辆通过,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过往车辆乘客丢弃的生活垃圾及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沥青渣;对于公路养护产生的废旧沥青,采取由公路养护单位收集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路面垃圾,应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委托协议,由环卫工人对道路及时进行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道路红线外35m以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35m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严禁自行扩大施工用地范围,选择当地优势树种进行异地恢复林地2.2018公顷;严格管理施工运输车辆,不得随意驶离运输道路,严格避免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和扰动;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时段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宣传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设置野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管理、保护、巡护工作,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正常的活动。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沿线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演练。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