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6-00785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6-06-17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类)

发布时间:2026-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7日-20266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592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

    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6617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鲁信新能源吐鲁番托克逊1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 升压汇集一站、二站工程

新疆鲁信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20kV 升压汇集一站。新建1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主变规模4×240MVA,本期建设3台240MVA主变,220KV出线1回,35KV出线28回,配套建设GIS、无功补偿装置(SVG)及附属设施。2.220kV 升压汇集二站。新建1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主变规模4×240MVA,本期建设3台240MVA主变,220KV出线1回,35KV出线35回,配套建设GIS、无功补偿装置(SVG)及附属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3175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一)生态环境。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合规处置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禁猎捕;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道路等,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大气环境。施工期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对弃土进行合理处理;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运输时采用篷布遮盖。

(三)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排放浓度限值后排至蓄水池,用于汇集站厂区绿化或风电场区荒漠灌溉。

(四)声环境。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强化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等。运营期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对主变压器采取减振声等措施,确保升压汇集站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电磁环境。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设立电磁辐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确保升压汇集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污泥定期清掏、合规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融晟储能升压汇集站及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吐鲁番融昌储能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变电站工程。新建1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主变规模2×240MVA,本期建设1台240MVA主变,配套建设GIS、无功补偿装置(SVG)及附属设施。建设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电池拟采用19.5万千瓦/78万千瓦时磷酸铁锂电池及0.5万千瓦/2万千瓦时半固态电池的混合储能及配套附属设施。2.输变电线路工程。融晟220kV储能升压汇集站π接(A线路、B线路)华能烽燧220kV升压汇集站至吐鲁番750kV变电站1回220KV线路,线路总长度约为 3.6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18基。

本项目总投资51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0.27%。

(一)生态环境。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合规处置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禁猎捕;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道路等,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大气环境。施工期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对弃土进行合理处理;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运输时采用篷布遮盖。

(三)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运营期生活污水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排放浓度限值后排至蓄水池,用于厂区生态恢复治理

(四)声环境。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强化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等。运营期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对主变压器采取减振声等措施,确保升压汇集站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设立电磁辐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确保升压汇集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污泥定期清掏、合规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及半固态电池由厂家统一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