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根据《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太玺实业等焦化企业在出焦和熄焦过程中产生无组织废气,VOCs收集处置及在线设施未安装;新疆长乐锰业有限公司出渣口烟气直排,无组织废气排放严重;天山水泥、圣雄水泥、托克逊能化、黑山煤炭化工、金林实业、太玺实业等企业厂区内均露天堆放大量易产生扬尘的原煤、石灰石、焦炭,装卸、运输和大风天气粉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三、整改目标: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按照要求将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物料入库,确保无组织粉尘、废气达标排放,减少粉尘污染。
四、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太玺实业结合《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钢铁行业焦化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制定出焦、熄焦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步完成VOCs在线设备的联网、验收工作。二是依法对新疆长乐锰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并督促企业清理疏通除尘管道和除尘风机叶轮中的积灰,检修烟道切换阀门,重新制作安装阀门密封垫,修补集尘烟罩,确保无组织废气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三是依法对天山水泥、圣雄水泥、托克逊能化、黑山煤炭化工、金林实业、太玺实业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督促上述企业建设密闭料棚(仓)及物料运输廊道,将厂区内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原煤、石灰石、焦炭等物料转运至密闭料棚(仓)内,切实减少粉尘污染。加强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定期对易产尘点物料堆存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对物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大风天气期间禁止扬尘作业。四是根据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级难易程度,指导太玺实业、天山水泥、圣雄水泥、托克逊能化等4家企业完成绩效等级由D级升C级,监督长乐锰业、黑山煤炭化工、金林实业等3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按照现有绩效等级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五、完成情况:一是督促太玺实业结合《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钢铁行业焦化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制定出焦、熄焦过程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方案。该企业于2025年9月完成VOCs在线检测设备安装,经多轮调试及数据比对后,12月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同步完成设备联网工作,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按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是对新疆长乐锰业有限公司反馈问题开展调查,督促企业落实系列整改举措,清理疏通除尘管道及除尘风机叶轮积灰,检修烟道切换阀门,重新制作安装阀门密封垫,修补集尘烟罩,同时在原有集气管道基础上,为矿热炉东、西出铁口及流铁槽加装集气罩,将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2023年12月,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均达标。
三是对天山水泥、圣雄水泥、托克逊能化、黑山煤炭化工、金林实业、太玺实业反馈问题开展调查,针对性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天山水泥加快密闭料棚建设,完成露天堆放熟料、石膏等物料转运入库,将厂区外石灰石全部拉运至厂区用于生产,从源头消除扬尘隐患;圣雄水泥建成电石渣密闭堆棚,建设期采取挡墙+遮阳网覆盖措施控尘;托克逊能化调整石灰石掺混方案、缩减堆存量并做好遮盖,强化车辆密闭及道路洒水降尘;黑山煤炭化工清空临时兰炭堆场,实现兰炭现产现销,剩余部分入库存储;金林实业投资3000万元建成3万平米密闭煤棚,原煤、兰炭全部入棚堆放,配套加强厂区洒水降尘;太玺实业于2023年9月建成5个密闭大棚,购置电动扫地车每日清扫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全程密闭覆盖,大风天气严禁涉尘作业,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常态化落实,由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四是相关企业绩效等级提升工作。根据提级难易程度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一方面,综合评估各行业绩效提级的难易程度,对太玺实业、天山水泥、圣雄水泥、托克逊能化等4家企业开展专项督促与技术指导,协助其梳理薄弱环节、落实提级措施,目前这4家企业均已完成绩效等级由D级升至C级的目标。另一方面,强化常态化监管与应急管控,严格督促长乐锰业、黑山煤炭化工、金林实业等3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现有绩效等级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确保管控要求执行到位、减排措施落地成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995-8665100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995-8522967
牵头责任单位邮箱:814825361@qq.com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吐鲁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