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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3-00549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2-05-31

关于公开吐鲁番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区间车票价及有关减免政策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加强旅游景区价格管理,促进收费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游客明明白白消费,按照《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要求,我委现申请对吐鲁番市辖区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和区间车票价及减免政策情况进行公开。

附件:吐鲁番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表

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吐鲁番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表
序号 景点 门票 区间车 文件依据 减免优惠政策
1 葡萄沟旅游景区 60 23 新发改医价(2018)314号、新发改服价(2022)119号 (一)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门票;对身高1.3米以上的儿童及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凭学校介绍信享受优惠政策。(二)对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门票。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在国际老年人节、全国老年人节和自治区老年人节日期间实行免门票,其他时段进入动物园、植物园,以及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等实行免门票,其他景区实行半票。(三)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为6类残疾(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精神)一、二、三级的残疾人实行免门票,评为6类残疾四级的残疾人实行半票。(四)对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等实行免门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按照本项执行。对持有效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持警察证的在职人民警察等实行免门票。(五)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实行半票。(六)依托寺院、寺庙等宗教场所作为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进入免门票。(七)景区内垄断经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等实行半价优惠,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按照本项执行。(八)景区内垄断经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身高1.0米以下不占座的儿童免票;对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评为6类残疾一、二、三级的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等实行半价优惠。
2 交河故城 70 25 新发改医价(2014)1370号、吐市发改价管(2018)315号
3 高昌故城 70 30 新发改医价(2014)1370号、吐市发改价管(2018)315号
4 坎儿井民俗园 40 吐地计价管(2006)383号
5 坎儿井乐园 40 吐地计价管(2006)384号
6 吐鲁番博物馆 免费
开放
7 火焰山旅游景区 40 吐地计价管(2006)385
8 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区 30 30元(1号线)
35元(2号线)
鄯政计(2004)110号、鄯政计(2007)132号、吐市发改价管(2016)285号
9 吐峪沟文物景区 30 鄯政发改(2008)30号
10 苏公塔 45 吐地发改价管(2014)222号
11 阿斯塔那古墓 40 吐地发改价管(2014)222号
12 柏孜克里克千佛洞 40 吐地发改价管(2014)222号
13 交河驿·坎儿井源 40 吐市发改价管(2017)261号
14 坎儿井传承区 30 吐市发改价管(2018)214号
15 火焰山大景区 40 60(隧道小火车)
70(环火焰山区间车)
吐市发改价管(2017)262号
16 火云谷 40 吐市发改价管(2018)162号
17 艾丁湖 30 吐地发改价管(2012)106号
18 盘吉尔怪石林景区 40 托发改价(2015)66号
19 郡王府影视城 20 吐地计价管(2007)143号
20 吐鲁番维吾尔古村 35 吐地计价管(2006)194号
21 沙漠生态旅游风景区 40 7 吐地计价管(2005)130号、吐市发改价(2014)46号
22 台藏塔 旺季40
淡季20
吐市发改价管(2018)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