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隆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却勒塔格石灰岩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新疆地质学会门户网站(www.xjdz.org.cn)。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序号 |
矿产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新疆隆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却勒塔格石灰岩矿(水泥用)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
通过 |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