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新应急规〔2022〕1号)和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的通知》(吐应急〔2023〕5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企业自评达标后向我局提出定级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并对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经专家评审,拟确定鄯善县安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鄯善县兴洋鑫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鄯善永恒基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吐鲁番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吐鲁番铅酸蓄电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企业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相关资格。
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核实。
电话:0995-8521983传真:0995-8526635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汇能巷259号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
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