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十四五”及2021年各地州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吐鲁番市“十四五”期间4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总任务分别为755吨、293吨、1295吨、61吨。
2024年,吐鲁番市4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任务分别为604吨、234吨、1036吨、49吨。截至2024年底,4项主要污染物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671.40吨、611.86吨、3915.80吨、436.15吨,4项污染物均全部完成2024年考核任务。
二、2025年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2025年,吐鲁番市4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任务分别为755吨、293吨、1295吨、61吨。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为新项目落地腾出污染物总量,我局紧盯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深挖各区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制定2025年减排项目清单,梳理大气减排项目1个,水体减排项目1个。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