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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确保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新设税务机构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有效,吐鲁番市人民政府规章、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原吐鲁番市国家税务局、原吐鲁番市地方税务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在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调整前,由合并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承担。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