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无线电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2816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26752
传真电话:0995—8628216
负责人:袁艺宁(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人:孙美娟
吐鲁番市无线电管理中心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授权,协调处理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1.负责单位内综合管理协调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单位内外文件起草、收发、归档工作。
3.负责单位内相关会议组织工作。
4.负责单位财务、固定资产、车辆管理,处理来信(访)接待和安防等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党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关效能建设等社会工作。
1、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所辖区域内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
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收缴工作。
3、负责所辖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备案工作,对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所辖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可以实施查封、暂扣、技术性阻断等行政强制措施。处罚金额在人民币拾万元(含拾万元)以下的独立实施,处罚结束后案卷报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备案。
5、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负责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无线电管理其他相关事宜。
1、负责所辖区域内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工作。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2、负责对所辖区域内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可以实施查封、暂扣、技术性阻断等行政强制措施。处罚金额在人民币拾万元(含拾万元)以下的独立实施,处罚结束后案卷报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备案。
3、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负责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无线电管理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