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蒲昌街200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525522
负责人:万东
办公室负责人:李永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委、市政府以及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公安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领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指导并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案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三)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程;指导监督全市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六)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按照管辖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办理全市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八)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服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九)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等工作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职责
1.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定局机关内部制度;负责文电、公文审核、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安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2.政治部(人事科、新闻宣传科、队伍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警衔管理和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督察审计支队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网上督察系统的应用,对民辅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网上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核查、督办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信访部门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科技信息化支队
承担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标准制定和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通信保障和公安通信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全市公安应急通信指导、保障、考核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协调指导全市公安视频监看工作。
5.警务保障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建规划、方案编制和实施建设工作。
6.治安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行政案件;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业的管理与指导;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身份证制发等工作。
7.刑事侦查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参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和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布控工作。
8.交通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全市机动车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9.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制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对策和措施。
10.禁毒支队
掌握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各区县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11.法制支队
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法律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培训、普法宣传工作。
12.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为境外人员在吐鲁番市签证延期、旅行事务办理相关证件;负责境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13.特警支队
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承担警犬技术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区县特警大队的各项业务工作。
14.机场分局
负责空防安全信息和机场公安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对飞行机组、安检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进行查处;制定机场分局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工作规划。
15.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分局
掌握全市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域犯罪案件,办理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负责的相关领域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