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的函
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
《关于调整个别权责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动态调整的权责事项,确认如下:
一、关于调整的权责事项
依据:《关于调整市区县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和机构编制的通知》、《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有关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划转至应急管理局。
同意调整市发改委原清单中:对原承担的煤矿安全监管的行政处罚事项34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共计42项权责事项,调整到市应急管理局。
请你们继续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其他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个别权责事项。
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