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吐政函〔2025〕181号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昌区1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十四批)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昌区1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十四批)的请示》(吐市自然资发〔2025〕1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昌区1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十四批)申请。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督促高昌区节约集约管理使用土地。
附件:高昌区1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十四批)情况汇总表(略)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