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5-00095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25〕7号
  • 有效性:有效
  • 公开日期:2025-03-03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函2025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吐鲁番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28日    



吐鲁番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

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品市场潜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汽车购新消费补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汽车购买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审核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截止(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已告磬,于2025年1月22日24时活动结束)。

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商超、餐饮消费补贴:贯穿2025全年。各区(县)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准施策,在春节、肉孜节、劳动节、端午节、古尔邦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及吐鲁番市重点节庆活动举办期间,开展促销活动,发放补贴资格券,确保居民能够及时享受福利。

用户申领的补贴资格券24小时内不核销,逾期将自动退回平台。

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优惠政策:各参与企业出台政策时间为准。

二、参与活动企业范围

汽车、餐饮、商超、成品油销售企业由各区县审核确定(参考自治区2025年活动企业标准)。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优惠政策,以各参与企业出台政策为准。

三、支付平台选定

汽车、餐饮、商超促销补贴,各区县择优选定补贴资金支付平台,签订具体合作协议。鼓励各区县与支付平台加强合作,提升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应。

四、补贴范围

(一)汽车购新消费补贴

1.补贴对象

在吐鲁番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门店购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吐鲁番市)9座(含9座)以下乘用车新车,且单车价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价税合计)的个人消费者,以消费券形式分档予以补贴。

2.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价税合计),按照每人4000元-7000元分档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限购1辆。具体如下: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贴4000元;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5000元;1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6000元;20万元以上补贴7000元,补贴以消费券的方式发放,每张消费券面额1000元。

3.消费者参与规则

1补贴活动可与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活动叠加。

2)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开票金额为产品成交金额。

3)发生退货情形,消费者应退回消费券。如发生在消费券核销以后,由消费者到相应的核销场所退回涉及的核销资金,参与核销的企业将核销资金退还至平台,由平台原路退回。

4.申报材料及要求

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发票日期须在2025123日至202512月31日之间(含当日)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61月20前通过支付平台上传材料申领消费券申请人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所购买车辆为非营运乘用车辆且所有人为个人消费者(以上传行驶证正页内容为准);

3所购车辆核定载人数不超过9人(含9人)的载客乘用车(上传行驶证副页内容为准);

4购车人身份证、银行卡

5购买车辆支付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6)乘用车销售企业制式证明(详见附件)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和乘用车制式证明全部属于一人,且每人仅享受一次。

消费者可向支付平台服和汽车经销企业确认消费补贴领取条件,精准申领消费补贴

5.消费券核销场所

参与活动的商超、成品油销售企业,成品油销售企业核销场景中,消费者可用于支付成品油、天然气、便利店内商品等消费。消费者自愿选择一个经销主体进行一次性核销,汽车经销企业不得强制推荐。鼓励参与活动的商超、成品油销售企业叠加出台促消费政策,以各参与企业出台政策为准。

6.消费补贴申领基本流程

第一步:消费者在活动期内购置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确定的商品后,在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支付平台APP首页进入活动页面,按照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第二步:支付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提交至区县相关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对材料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支付平合通过系统自动退回并发送“修改”通知,同时审核人员及时电话回访告知。消费者在申领有效期内均可继续完善提交审核资料,超过申领有效期仍无法更正的,由系统发送审核“不予通过”通知。

(二)商超、餐饮消费补贴

1.补贴对象

在辖区内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店进行消费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补贴标准

依据消费金额,按照每人40-100元分档以补贴资格券的方式发放给消费者。具体如下:200元-300元(含300元),补贴40元;300元-400元(含400元),补贴60元;400元-500元(含500元),补贴80元;500元以上,补贴100元,消费者可在支付环节按消费金额享受对应比例立减补贴。

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每个节假日投放定额的补贴资格券,先到先得,名额提前用完则活动结束;活动时间截止,未使用完的补贴资格券,由平台原路退回。

3.消费者参与规则

1补贴活动可与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活动叠加

2每位消费者每个节庆点限领商超、餐饮补贴资格券各1张;

3)发生退货情形,消费者应退回补贴资格券。如发生在补贴资格券核销以后,由消费者到相应的核销场所退回涉及的核销资金,参与核销的企业将核销资金退还至平台,由平台原路退回;

4补贴资格券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

4.消费补贴申领基本流程

第一步:商超、餐饮店各区县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各区县相关部门对活动参与商家进行审核(区县制定参与商家的审核标准,并提前向社会面公示)参与活动的企业可视情况动态调整

第二步:各区县相关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活动,组织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店通过第三方平台更加方便快捷地服务消费者。消费者按照各区县确定并对外发布的第三方平台参与活动、补贴核销等

第三步:消费者在活动期限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店进行消费,在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支付平台APP首页进入活动页面,按照提示申领补贴资格券,可在支付环节按消费金额享受对应比例立减补贴。

第四步:各区县统筹使用市级预拨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于活动开始前将市级第一批预拨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拨付到支付平台专用账户,并明确吐鲁番市级和本级财政资金的各自额度,用于组织开展本活动。商超、餐饮店将申领材料上传平台,平台对资料、数据进行初审后,将初审结果推送至各区县有关部门负责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提交平台及同级财政,由平台根据各区县复审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商超、餐饮店

(三)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优惠政策大礼包

各区县组织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线上平台注册领券,发放优惠券、消费券,消费满减等方式形成促销活动链条效应、放大效应。具体内容各参与企业出台政策为准。

、消费补贴资金来源

汽车、餐饮、商超促销补贴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和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本级财政承担30%,财政承担70%。高昌区、鄯善县、托克逊县,汽车购新消费补贴额度按照补贴资金总额的7:2:1配套,商超、餐饮消费补贴补贴额度按照补贴资金总额的5:3:2配套。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优惠政策,以各参与企业出台政策为准。

汽车、餐饮、商超促销补贴资金总额为2200万元。其中,财政配套660万元区县财政配套1540万元(高昌区财政配套1050万元、鄯善县财政配套322万元、托克逊县财政配套168万元)。其中:

1.汽车购新补贴资金额度为2000万元。其中,财政配套600万元区县财政配套1400万元(高昌区财政配套980万元、鄯善县财政配套280万元、托克逊县财政配套140万元)。

2.商超、餐饮消费补贴资金额200万元其中,财政配套60万元区县财政配套140万元(高昌区财政配套70万元、鄯善县财政配套42万元、托克逊县财政配套28万元)。

汽车、餐饮、商超促销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市级补贴区县的分配额度可根据补贴支付进度在区县之间调剂使用,先购先补、补完即止。严格按照市、区县配套比例兑付补贴资金,不得在一次兑付资金中全部使用市级财政资金或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各区县结合实际,可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提高部分所产生的资金,由各区县自行承担,市级财政不再另行安排配套资金。具体落实筹措方式如下:

(一)市商务局确定市、财政预拨资金额度市财政局按照预拨资金额度将市级财政资金拨付至各区县财政局,由各区县相关行业部门牵头负责本次活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二)支付平台实时监控补贴支出情况,实时告知区县相关行业部门区县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实时监控补贴支出的情况,及时告知区县财政部门以及消费者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和可用余额。

活动结束后,未使用完的财政补贴资金,原路退市、区县财政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指导区县开展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2025年国家、自治区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及吐鲁番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的宣传力度,由市级财政配套30万元,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套宣传费用,确保活动宣传覆盖率、群众知晓率实现“两个100%”。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执行管理,严格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活动总体费用

汽车、餐饮、商超促销补贴活动,共需2230万元(不包含区县宣传费用。其中:市、区县两级财政需配套补贴资金2200万元、市级配套宣传费用30万元、区县配套宣传费用自行确定。预计带动消费约4.66亿元,其中:汽车带动消费约4.56亿元,餐饮、商超带动消费约0.1亿元。

市级财政需配套资金690万元(其中:补贴资金660万元、宣传费用30万元),高昌区财政需配套补贴资金1050万元;鄯善县财政需配套补贴资金322万元;托克逊县财政需配套补贴资金168万元(区县均不包含宣传费用)。

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各参与企业出台政策为准。

七、风险防控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一)签署协议与承诺函。各区县有关部门要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防止滥用行政权利排除或限制竞争,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参加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核销场所)签订服务协议。经销企业(包括核销场所)要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压实平台责任。“能够及时解决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以及“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有效阻止套现骗补,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交不法行为线索并配合开展侦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等内容明确纳入服务平台协议内容。

(三)压实部门责任。责成各区县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线下经销商户的巡查暗访,督导规范参加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四)屏蔽违规主体。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参加商务领域消费品促销补贴活动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经销主体取消资格,并做好取消资格记录,及时通报征信部门,确保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打击不法行为。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与服务平台加大对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将涉嫌违法企业(机构)和个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六)加强资金监测。市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每月开展通报,督促各区县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

(七)开展统计分析。明确服务平台对经销商户、核销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按照市商务局要求提交相关详细数据和统计分析。

八、任务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政策宣传,鼓励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配套优惠政策,指导调度区县消费补贴活动落实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及时协调解决有关情况;市委宣传部配合做好补贴活动宣传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区县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参与活动经销企业商品质量、价格监督和消费者维权工作;市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办理购车消费者行驶证等登记手续;市税务局负责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热线平台配合做好补贴活动宣传工作,对补贴政策进行答疑解惑;市审计局结合市委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对购新补贴政策执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金融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做好活动商户的入驻及平台注册领券,发放优惠券、消费券,消费满减等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

九、保障措施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同时积极对接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争取金融机构政策、资金支持宣传政策活动,指导督促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滞拨、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有关部门做好初审、复审工作,确保资金拨付环节安全有序,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全面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购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