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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吐政办函〔2025〕32号
关于同意高昌区和鄯善县2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七批)的复函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昌区和鄯善县2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七批)的请示》(吐市自然资发〔2025〕7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高昌区和鄯善县2个单独选址用地(2025年第七批)申请。
二、请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督促高昌区和鄯善县节约集约管理使用土地。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