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吐鲁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吐鲁番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993场次。在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和专题培训班课程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受教育干部群众14万人次,开设“火洲大讲堂”12期、培训各级干部13217人次,组织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7场次4.2万人次,组织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7批次161人,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6场次,营造了“会前必学法、逢会必说法、遇事必讲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健全依法治市“1委1办4组”制度机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压实“四级书记抓法治”工作责任,指导制定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6张清单,完善市县乡三级述法制度,推动年度述法全覆盖。
(三)强化统筹谋划,纵深推动法治建设。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年度具体措施,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强力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实施评估,紧盯自治区述法会议点评、法治督察反馈和自查问题,立行立改,涉及深层次、需长期坚持的问题也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持续推动“减证便民”。全市共取消证明事项119项,保留证明事项50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34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全面实现企业开办由原6.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完成的目标。深入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103条措施,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增长13.6%。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3659项,已有98项政务服务和44项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统一进场、进平台交易,实行不见面开评标项目109个,受益企业达909家。制定《吐鲁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共接听12345热线来电8.92万次,接通率99.93%,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8.10万件,办结率99.40%,回访率100%,回访满意度99.75%,各项动态指标居各地州市前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决策能力
(一)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突出“有特色、真管用”,结合吐鲁番实际,在全疆率先出台《吐鲁番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规定》,制定《吐鲁番市艾丁湖湿地保护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科学制定《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出台《吐鲁番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吐鲁番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吐鲁番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暂行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市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100%。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次,宣布废止或失效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100件,政府部门名义制发文件7件,清理结果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备案审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编制并公布《2024年吐鲁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化法律意见和建议;实现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借助“外脑”参与党政机关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着力提高党政机关重大决策质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376人通过考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75个。印发《吐鲁番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市、区县已启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在全市设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系点10家,聘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20名。督促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认真梳理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45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针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整改。
(三)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新渠道,市、区县司法局均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2件,受理94件,办结62件,首次超过人民法院同期行政诉讼一审收案数,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案件引入复议调解程序,复议调撤率达66.13%,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提升。加大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力度,通报单位3家,追究责任2人,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2024年全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1件,办结49件,行政机关败诉5件,败诉率10.2%,低于全疆平均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一)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就近就地应急物资储备的原则,建立起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物资调拨调运协调机制。完善《吐鲁番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一总六专”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生产安全、地震、火灾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273场次;充实基层突发事件救援力量,乡镇(街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34支,村(社区)组建应急救援队伍251支。
(二)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加强制度建设,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党政领导、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通过机制建立和责任制度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级级抓、人人抓、时时抓。2024年,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1105家次,查处隐患5333条,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20次,发布预警响应提示信息68期,成功应对和处置受大风、泥石流影响而滞留车辆和人员,分流疏导车辆12149辆,发放救助食品。市应急管理局被自治区授予“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
六、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一)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服务群众办公室,整合资源,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以“普法+调解”的工作模式补充基层治理短板。建立262个村(社区)诉源工作站、29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组织职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签订合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遴选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提供法律援助744件,化解矛盾纠纷7050件,调解成功率99%,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结合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2万余人次。抓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7万余名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宪法宣传”主题班会479场次,各类宪法宣传活动1105场次。组建“甜葡萄”宣讲队、“凤仙花”宣讲队、“石榴花”巾帼宣讲团、法治巡回宣讲队,打造“法治巴扎”宣传品牌。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在微信平台发布“司法行政青年说法微课堂”42期,法院、检察院拍摄普法微视频30余部,以“体验式+情景式”方式让普法宣传更走心。
七、存在的问题
(一)学以致用还有待深化。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还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有待提高。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一些执法单位还存在执法记录仪配备不到位、行政执法信息未按时公示的问题。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认识有偏差,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看作“软任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教育内容单调、形式单一,宣传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冲突、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编制市政府2025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做好“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终期评估验收,谋划“十五五”规划法治吐鲁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举措。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运用好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
(三)遵循科学民主原则,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聚焦整治突出问题,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梳理公布各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严格行政检查程序,严格控制专项检查。
(五)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召开司法所工作现场交流会,促进司法所工作效能提升。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法治体检”等活动,及时摸排、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畅通绿色便民服务通道,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惠企惠民。推动律师行业发展与全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专业服务质效,加强开展偏远乡镇群众法律服务,全力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
(七)深化法治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运用新媒体普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紧盯“关键少数”,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清单、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紧盯青少年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新模式,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打造特色精品法治文化阵地,讲好法治吐鲁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