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25年,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一总任务,持续推进法治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周五学习制度”,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利用“法宣在线”开展线上学习,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深法治建设的理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更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20余次,围绕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法治课2次,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讲法。同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生态保护法治文化,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折页2000余份、发放环保袋1000余个,通过“两微”平台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800余篇,强化宣传与监督检查同行,开展企事业单位“面对面”法治宣传200余家次。不断增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切实把建设美丽新疆、美丽吐鲁番转化为全市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党组会、局务会重要内容,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持续推动法治工作和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总结、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同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昌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3.4%,较上年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0天,同期减少3天。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声环境质量、核与辐射安全态势稳定,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强化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推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水平。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依法、及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共公开信息500余条,实现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率100%。同时,督促污染源企业定期在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手工监测、设备停运等信息。
(四)深化审批服务领域“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八大产业集群”和20个重点产业链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规划)环评121个,同比增加45%。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跑办力度,多次到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对接黑山矿区、艾丁湖矿区、新疆七泉湖矿区新域煤矿、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煤矿、恒逸集团煤制乙二醇等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事项,有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二是持续提升排污许可审核。深化排污许可全面提质增效,创新方法路径,对173家持证单位提供网上技术帮扶,推进问题“面对面”高效整改,新增排污许可23个,排污许可质量提升成效明显。三是持续推进执法领域“放管服”,为企业经营“减负”。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制定印发《吐鲁番市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工作方案》,推行差异化的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控、系统平台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企业现场执法频次。及时动态更新正面清单,正面清单企业扩增到28家。精准落实《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结合实际制定《吐鲁番市生态环境系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明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025年以来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件。
(五)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一是维护保障核安全。全面深化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区域重点管控辐射点位监测,全年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辐射环境质量及重点区域辐射水平总体保持良好稳定。二是积极提升风险应对。指导17家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修编与备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4场次,覆盖化工、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提升企业应急队伍协同处置能力。三是深化生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涉危废、辐射、重点排污单位等风险源71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风险问题35个,整改完成率100%。完成水源地、野骆驼保护区、艾丁湖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问题导向推进专项整改,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系统提升办案水平,严格法制审核,落实“三项制度”,案卷质量在全市排在前列。编制、公布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并及时公示。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案规则和操作程序,严守执法程序。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局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初步审查工作,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依法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持续推动案审会规范运行。二是严厉打击屡教不改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修订〈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重点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依托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构建了动态版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共发起跨部门双随机监督检查2次,排查企业3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8件,已督促完成整改。
(七)加强群众环境信访办理,有效化解矛盾。积极化解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访投诉。制定印发《吐鲁番市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任8名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充分反映群众的环境诉求,搭建起政府部门、辖区企业、居民群众有效沟通的新渠道,为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夯实基础。以“群众满意”重点目标,修订印发《吐鲁番市环境信访处理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回访”制度,严格执行“回访”满意率两个百分百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征程中,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作为,多维度发力,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环境执法、强化法律顾问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做法有: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能简尽简、能快尽快、能优尽优”的原则,编制了《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操作规程》,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审批要点和优质服务时限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受理、初审、专家审核、编制单位修改、批复等5个环节的时间限制,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工作时限进行了大幅压缩,特别是针对绿色新能源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少,全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小的特点,在环评审批中实施审批“直通车”服务,安排专人主动对接跟进,积极为企业提供项目立项、可研论证、环评要素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压茬开展环评受理公示和专家评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时限,助力重点项目落地。二是持续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将24家信用好、风险较低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检查频次或采取非现场执法。同时,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减免行政处罚,充分释放执法“温度”。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本系统有1名公职律师,同时与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签订外聘法律顾问合同,聘请2名律师为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法治审核、提供法律建议。同时,建立并全覆盖法律顾问“一案一意见”机制,协助重难点案件的法律咨询以及参与合同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提升。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后备干部力量不足,基层分局能力建设进步不明显,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老龄化情况比较严重,人才化、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联合公安、检察院快速形成打击合力的能力有待提升,匹配当前法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标准、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执法监督措施还不平衡。仍注重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检查措施相对单一,对用水、用电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应用还不够充分,综合研判分析和现场检查衔接机制尚未形成。三是法治宣传效果还需提升。没有形成宣传工作的合力,不能系统性、连续性地主动开展宣传工作,呈现出短期性、临时性、阶段性、分散性的特征,导致受众覆盖面不广。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解释政策比较生硬,缺少通俗易懂、贴近实际的鲜活案例,没有达到优质高效的宣传效果。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快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维和习惯。主要领导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微博微信等平台媒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环评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时限、推行环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力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支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坚持重典治乱、铁规治污,持续加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制度,加大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实施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水平。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信访案件的抽查和督办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信访积案化解,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举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
(四)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实践技巧、典型案例、现代化执法手段实操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同时,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统筹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实施发现问题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遵循执法程序、严守办案规范、依法固定证据、正确适用法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