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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该规定的出台目的和施行时间是什么?

出台目的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保存,推进吐鲁番市文化润疆先行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吐鲁番市行政区域内非遗的保护、保存、传承、利用与管理。

二、如何申报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

1.县级项目:公民、法人或组织可向县(区)文旅部门提交申报书、图片、视频等材料,经审核、专家评审、20日公示后,由县(区)政府批准公布;

2.市级项目:由县(区)文旅部门推荐申报,经市文旅部门审核、评审、20日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3.传承人类似上述流程,县级可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市级由县(区)文旅部门推荐,均经审核、评审、20日公示后,由本级文旅部门审定公布。市、县级项目及传承人可按规定推荐申报自治区级。

三、非遗保护有哪些关键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市、县(区)政府将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用于项目保护研究、展示传播、传承人资助、文旅融合产品研发等;

2.基地建设:符合“有固定场所、2名以上县级及以上传承人、完善展示与管理制度”等条件的,可申报非遗保护传承基地,经审核、评审、公示后命名;

3.责任落实:文旅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每年评估传承人履职情况,评估结果作为晋级、资助或取消资格的依据。

四、规定在非遗传承利用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

1.传承人义务: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保存实物资料,配合调查并参与公益宣传,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可能被取消资格;

2.宣传教育:文旅部门通过多平台普法宣传,学校将非遗教育融入课间操、兴趣课堂等;

3.文旅融合:鼓励开发非遗展演、文创产品、特色美食,发展康养游、研学游;

4.知识产权保护:支持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申请商标、专利、著作权登记,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五、解读机关是哪个部门?咨询电话是多少?

解读机关是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电话是0995-852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