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与意义
1.出台《办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吐鲁番正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依托独特的光热资源、丰富的矿产资源,形成了煤炭煤电煤化工、硅基新材料、农林产品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体系,但同时也面临科技支撑不足、人才集聚不够、产业链条较短等发展短板。为破解这一难题,主动对接区外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搭建跨区域协同创新桥梁,探索“异地借智研发+本地转化强链”的发展模式,市科技局结合吐鲁番实际,制定本《办法》。
2.出台《办法》的核心意义是什么?
答:核心意义在于通过规范离岸基地的全流程管理,吸引各类主体参与离岸基地建设,借助区外的人才、技术优势,为吐鲁番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助力打造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新格局,推动吐鲁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响应国家关于支持设立离岸创新基地、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联动的政策导向。
二、核心概念
3.什么是“吐鲁番离岸科技创新基地”?
答:简单来说,它就是吐鲁番在区外其他省市设立的“科技创新联络站”“项目孵化器”和“人才中转站”,不是在吐鲁番本地建设,而是建在科技资源丰富、人才集中的外地(比如内地科技发达城市)。
4.离岸基地的核心作用是什么?
答:“离岸基地”的核心作用,就是帮吐鲁番“借外力、补短板”,对接外地的先进技术、科技人才、优质创业项目,然后把这些资源引回吐鲁番,同时也把吐鲁番的特色产业、优质资源推广出去,让吐鲁番的产业发展更有竞争力。
5.《办法》规范的离岸基地涵盖哪些流程?
答:涵盖了离岸基地从申报、认定、运营,到考核、奖惩、退出的全流程管理。
三、申报与认定
6.哪些单位可以申报离岸基地?
答:需同时具备“吐鲁番市内主体”和“区外运营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市内申报主体。在吐鲁番依法注册的企业或科技社团,合法经营,有能力开展跨区域科技合作、整合资源;聚焦吐鲁番重点产业,有良好的疆内外合作基础和稳定的合作渠道;能与外地运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履行协议。
二是区外运营主体及场地。在外地依法注册的单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有稳定的运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有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能对接当地的科技资源;有固定的办公和孵化场地,配备必要的办公、研发设备和网络;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不少于5人的专业运营团队。
7.申报离岸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是《吐鲁番离岸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市科技局可提供模板);二是市内申报主体和区外运营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三是离岸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是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场地证明等)及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合规经营)。
8.离岸基地的申报与认定流程是什么?
答:一是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准备材料,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申请;二是材料初审,市科技局检查材料,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合格的视为放弃申报;三是专家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给出论证意见;四是公示,确定拟认定名单,在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站、“吐鲁番科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五是审定授牌,公示无异议的,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认定并授予牌匾。
四、运营管理
9.离岸基地的运营模式是什么?
答:离岸基地的运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运营,同时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确保不偏离服务吐鲁番产业的核心目标。
10.离岸基地运营有哪些核心要求?
答:一是按照审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流程;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如政府扶持资金仅用于基地运营、项目孵化等相关工作);三是保护知识产权,明确合作产生的技术、专利归属,吐鲁番相关方对依托本地资源、需求或扶持资金产生的知识产权有优先使用、推广权,同时保护入驻项目的知识产权;四是做好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密等制度,规范入驻项目的经营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经营。
11.离岸基地发生重大变更需履行什么手续?
答:如果离岸基地的运营主体、场地、核心合作单位等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擅自变更。
五、功能与定位
12.离岸基地具体承担哪些工作?
答:一是科技项目引育,在外地寻找、培育优质项目和初创企业,引导其到吐鲁番落地、扩产;二是成果转移转化,引进外地先进技术并在吐鲁番转化,同时推动本地技术走出吐鲁番;三是科技研发合作,协助本地企业在外地设立研发中心,引导外地科研院所、实验室在吐鲁番设分中心,组织专家交流培训;四是人才引育集聚,引进外地各类人才,与外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本地专业人才,鼓励外地人才兼职服务吐鲁番;五是科技创新交流,组织跨区域科技交流、项目对接等活动,搭建合作平台;六是品牌培育推广,借助外地平台宣传吐鲁番特色产业和科技成果,推动本地产业标准与外地、国际标准对接。
六、考核评价
13.离岸基地的考核频率和原则是什么?
答:考核频率为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考核结果直接影响离岸基地能否继续享受扶持政策、保留资格。
14.离岸基地的考核流程是什么?
答:一是基地提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市科技局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实地考察、座谈访谈、专家评审等方式打分,形成考核意见;三是确定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公示7个工作日后正式通报结果。
15.考核结果有什么具体应用?
答:考核结果优秀、良好的,给予资金奖励,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享受更多政策支持;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期1年,整改期间不享受任何扶持政策;整改期满复核仍不合格的,取消离岸基地资格,收回牌匾,停止享受扶持政策。此外,市科技局会建立管理档案,对基地进行全流程动态管理。
七、支持政策与服务保障
16.成为离岸基地后,可享受哪些支持政策和服务?
答:一是资金扶持,市科技局根据当年科技发展资金情况,对考核优秀、良好的基地按等级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基地运营、项目孵化等;同时鼓励基地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和资金。二是其他服务,孵化项目落地支持(项目落地吐鲁番给予资金支持)、信息对接服务(推送本地产业规划、政策等)、交流平台支持(协助组织跨区域交流活动)、产学研对接支持(对接本地企业、科研院所)、全方位服务(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指导等)、政府采购资格(可承担市科技局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采购项目)。
八、退出管理
17.哪些情形会导致离岸基地被取消资格?
答:一是年度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二是不按规划和工作计划运营,长期非正常状态且不整改的;三是擅自变更运营主体、场地等关键信息,未按规定上报并获得同意的;四是违法违规经营、弄虚作假,或骗取吐鲁番扶持资金的;五是主动提出退出,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的;六是因破产、注销等原因停止运营的。
18.离岸基地的退出流程是什么?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主动退出,需提前3个月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原因、时间、资产清算方案、项目交接计划等,经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出手续;二是被取消资格,需在1个月内完成资产清算、项目交接等工作,妥善处理入驻项目和合作事宜;若领取过政府扶持资金,剩余资金需按规定退回。
九、附则与咨询
19.《办法》的解释权归谁,何时施行、有效期多久?
答:一是解释权,本《办法》由吐鲁番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二是施行时间,自2026年5月3日起施行;三是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将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
20.对《办法》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解读机关:吐鲁番市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995-853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