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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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3741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1-07-16

(A类)对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帕热丁·吐木尔、艾皮尔丁·木依丁、哈力克·买买提代表:

您的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关注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收费和等级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收费高低根据服务等级而定。

1.发改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8号)规定,各地(州、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本地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各区(设区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

根据现行《吐鲁番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吐市发改价管<2017>505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保障性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和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指导价。各区县依据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或调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政策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暂不制定或调整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地区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制定吐鲁番地区普通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基准指导价的通知》(吐地发改价管<2014>131号)文件执行,即多层住宅及不带电梯的7层住宅每平方米一级为0.3元/月、二级为0.4元、三级0.5元、四级0.6元;高层住宅每平方米一级为0.8元、二级为1.1元、三级为1.5元、四级为2.0元。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我市鄯善县、托克逊县未进行停车收费,高昌区制定了《吐鲁番市高昌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暂行办法》(高区发改价<2015>80号),其中室内停车服务费150元/月,室外停车服务费120元/月,包月停放场地占用费60元/月,临时停放场地占用费3元/天·车。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业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代收的水、电、气、热、有线电视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15消费维权举报电话。

二、以落实行业标准和实施企业信用评价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和标准化。

1.推进物业企业信用评价。2018年住建部发布了第39号令《住建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资质取消后,不再以企业资质的方式对物业公司的人员、承揽项目、服务质量等进行管理,为迎接新的行业监管要求,2017年自治区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加快构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监管体系,提升物业服务品质。2020年自治区住建厅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信用等级分别AAA、AA、A、B、C五个等级,其中≥110为AAA级,信用优良;110-95分(含95)为A级,信用良好;95-80分(含80)为A级,信用一般;80-60分(含60)为B级,信用风险大;小于60分为C级,信用风险极大。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涵盖了人员数量、项目规模、业主满意度等内容,以信用为约束,促进企业规范化和标准化。

2.严格落实《住宅物业服务标准》。2020年自治区住建厅开始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9),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由低到高设定为一、二、三、四个等级,并对每一级的物业管理面积、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内容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行业服务内容,促进了行业标准化。

下一步,一是督促物业企业提供与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相符的服务,加大对物业企业缩减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检查力度,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于质价不符,将按照《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提供服务,业主满意度低于60%,业主投诉多,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次扣10分,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也将按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置。二是严格执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对服务达不到相应等级的企业,降低服务等级,扣企业信用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4日

联系单位: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5-8529411

联系人: 赵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