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科信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石膏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传 真:0995-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0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新疆科信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石膏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新疆科信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8万吨无水氟石膏综合利用回收装置及配套附属设施,以现有工程的氟石膏为原料,以硅质材料作为分解促进剂,以洁净煤中粉作为还原剂,以荒煤气+洁净煤细粉作为燃料,经石膏分解窑分解出SO2气体,并产生烧渣。石膏分解窑产生的窑尾炉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静电除尘、脱氟净化及干燥后,将二氧化硫氧化成三氧化硫,然后用浓硫酸吸收制得98%的硫酸,再通过烟酸塔进一步吸收生产105%发烟硫酸。烧渣经槽式输送机、提升机送入烧渣破碎库破碎机,破碎后通过两条输送设备送入磨机,得到产品矿井填充剂。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石膏分解装置含尘废气及硫酸装置窑尾炉气。石膏分解装置混料制备单元和混料煅烧单元破碎机、磨机、窑头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4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膏分解装置矿井填充剂加工单元烧渣破碎、磨机、输送设备、矿井填充剂储存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窑尾炉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进行脱硝,采用电除尘器进一步处理,再送入硫酸装置经脱氟净化+除雾+干燥处理;净化、干燥后的含二氧化硫炉气经过二次转化和二次吸收制硫酸,尾气采用双氧水进行脱硫达标后经70m高、直径1.8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均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氟化物、汞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石膏分解装置固体物料贮存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辅料封闭堆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石膏分解装置除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除尘效率下降、硫酸装置窑尾炉气电除尘发生故障、尾气洗涤系统发生故障,由此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通过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减少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脱氟渣过滤分离产生的含氟废水和地面冲洗水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多联产项目污水处理站回用水处理单元。循环水站排污水排入多联产项目污水处理站清净废水处理单元;厂区生活污水排入多联产项目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多联产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后回用。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硫酸循环槽、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池、清洁水池、事故水池、制酸装置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粉磨、贮存、输送等环节产生的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回收;沉淀池污泥产生后送至附近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依托多联产项目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该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脱氟渣应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鉴定结论出来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在多联产项目危废贮存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