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6-00513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6-04-24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月24—20264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5-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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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既有一套采煤半连续系统(800万t/a)的基础上,扩建第二套采煤半连续系统,本次建设规模2450万t/a(其中:1700万t/a厚煤层,750万t/a薄煤层)以及配套的二期选煤厂生产辅助设施。新增第二套采煤半连续系统主体设施包括2号煤破碎站、薄煤层破碎站、扩建厚煤层筛分车间及薄煤层分选车间、低质煤分选、风选车间、块煤仓及附属设施。选煤厂生产辅助设施(或产品储运运输系统)包括块煤仓至末煤仓带式输送机栈桥、末煤仓下转载站至汽车快速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两座)、203带式输送机、204带式输送机以及205带式输送机汽车快速装车站(两座)等。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汽车采样间、材料间及工器具间、辅助厂房(包括检修工房、油脂库、氧气库、乙炔库、电锅炉房设备基础(不含锅炉房主体建筑)、换热站、新建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外供热及给排水管网、场内外道路、硬化场地、排水沟、挡墙及护坡、围墙及大门、厂区绿化及土方工程等。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2号煤破碎站、厚煤层筛分破碎点薄煤层筛分破碎点等主要产尘环节进行密闭,物料密闭输送转运,配套喷雾降尘。破碎及转运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或板式滤筒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薄煤层干选(风选)机上料口设置活动密闭盖板及密封溜槽,干选(风选)机身密封。原煤装卸贮存点、末煤装卸贮存点、矸石装卸点等附近设置喷雾抑尘及防风抑尘网。地面输煤系统全封闭,全程采用封闭的廊道,机头密封罩密封、机尾设有密封导料槽;转载点、落料点处设置喷雾抑尘,转载点均封闭。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限定转运车辆在厂内的行驶速度,车辆运输过程全封闭。厂区运输道路实施硬化,并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本项目地面生产系统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喷雾抑尘、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被吸收或蒸发;项目冲洗废水最终由渣浆泵排至既有的疏干水处理车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和锅炉及软水系统排水排入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池-组合式生物池-沉淀池-过滤-消毒”处理后用于生产降尘洒水。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限值要求;生活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限值要求。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库、油脂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除尘器收集煤粉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煤矸石部分暂存于400m3矸石仓,部分产生后直接运至黑山露天煤矿采空区回填;废布袋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往托克逊县垃圾填埋场合规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风机设置消声器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南部矿区1号砂石料矿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

新疆麒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采矿场、工业广场)、辅助工程(生活办公区)、储运工程(矿石堆放场、矿区道路、原料堆场)、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环保工程等。全矿设置2个采矿场,为露天开采境界范围,设计最高开采标高418米,最低开采标高384米,年开采25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砂。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破碎、筛分、进料设置三面围挡顶部封闭,并设置雾炮机抑尘,含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排土场采取防尘网苫盖、定期洒水等措施。运输扬尘通过控制车速、加盖篷布、运输道路硬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生活区,施工及管理人员生活依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24线鄯善至库米什高速公路项目SKTZ-03标段项目经理部临时生活区,依托区域生活废水已纳入既有处理体系,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及废矿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用于回填采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一起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南部矿区2号砂石料矿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

新疆麒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采矿场、工业广场)、辅助工程(生活办公区)、储运工程(矿石堆放场、矿区道路、原料堆场)、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环保工程等。全矿设置1个采矿场,为露天开采境界范围,设计最高开采标高461米,最低开采标高11米,年开采5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砂。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破碎、筛分、进料设置三面围挡顶部封闭,并设置雾炮机抑尘,含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排土场采取防尘网苫盖、定期洒水等措施。运输扬尘通过控制车速、加盖篷布、运输道路硬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生活区,施工及管理人员生活依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24线鄯善至库米什高速公路项目SKTZ-03标段项目经理部临时生活区,依托区域生活废水已纳入既有处理体系,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及废矿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用于回填采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一起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