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6-00460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6-04-09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鄯善奕达煤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鄯善奕达煤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月9—20264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5-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64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鄯善奕达煤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

鄯善奕达煤业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

新疆明瑞科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煤炭洗选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车间、控制室、原料库、成品库等辅助设施,办公生活用房、配电室、空压机房、机修车间、消防及生活给水等公用设施,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投运后,可实现煤炭洗选400万t/a的生产规模。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原料、产品及副产品堆场均位于封闭空间,地面全部硬化,库顶部分设置固定式喷雾抑尘装置。物料输送廊道采用密封罩进行封闭。洗煤车间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排至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室外高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用水厂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通过排污车运往鄯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和煤泥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至周边砖厂等企业进行掺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桶、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