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任务。
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工业总产值;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单位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规定的文件和做法;七是统计台账设置情况。
(二)执法检查单位数量。
执法检查对象选取及检查指标。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建筑房地产业、贸易业、服务业执法检查对象数量分别不少于本县(区)一套表总数量的10%。检查指标按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要求,指标需做到应检尽检。执法检查指标见附件1,执法检查单位见附表2。
三、工作要求
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直接推动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在2025年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
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对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专业和指标、数据异常区域和单位等统计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统计执法机构;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要进行会商和会审,认真听取统计调查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共享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
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吐鲁番市统计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刘姿君,联系电话:0995-8522590;13779003086。
附件1:执法检查指标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营业收入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8 |
能源 |
能源消费总量、能源产品产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单位产品能耗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